2013年在珀斯东部的看守室里,一个名叫Joanne Martin的女子被脱光搜身时遭到警察身体攻击并受重伤,现在反腐败与犯罪委员会正在调查此案,并表示涉及此案警察的行为属于违法的。在一个备受关注的媒体发布会上,傲娇的警察局长Karl O'Callaghan表示此案是Martin女士的过错,而不是警察的问题。他对记者说:“当时,警方要求这名女子服从裸体搜身,但她拒绝,所以只好用武力强制执行。”他还说当时决定裸体搜身是因为她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造成了威胁,而且警察有权这样做。当问道威胁为何,为什么动用暴力时,O'Callaghan先生却哑口无言:“我不知道为什么警察选择这样做,但看守所的管理员有权做出决策,根据135条款,他们可以对一个人进行搜身。”但该报告发现,在Martin女士拒绝搜身前警察就做出了错误的决策。根据这份报告,在搜身时Martin女士被勒令取下首饰,甚至包括金戒指。她脱下了衣服,但不愿解下内衣内裤,认为这是侮辱。于是警察将Martin女士按倒在地甚至朝她肩部胳膊狠狠揍了几拳,疼得她大叫。之后还强制摘下她的戒指,导致她手指骨折。
反腐败与犯罪委员会说一些警察犯了严重的过失,但这将由警察局长Karl O'Callaghan来决定是否应该对其采取刑事处分。反腐败与犯罪委员会说:“Martin女士的遭遇不应该被看作正常,而是不能容忍的。”1、回文章顶部,点“掌上澳洲”进行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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