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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新西兰微财经
01
Oct,2015
新政”bright-line test“(明线测试)将针对在2015年10月1日之后除了自住房,关系财产房,和遗产房之外,所有两年内买卖交易的民用房产进行征税。
另外,10月1号之后,所有本地与海外买卖家都要提供税号,填写Land Transfer Tax Statement(土地转让税务清单),withholding tax (预交税)也会对所有2016年7月1号之后交割的房产买卖两方征收。
我们先来看看不包括在新政策的房产有哪些(当然,以下被排除的房产要根据个例实际情况判断,并不能完全排除)一般来说:
1. 自住住宅例外(除非:房主不在新西兰,之前两年内排除过,如果是分割地,除非自主住宅的地块)
A:不需要,自住房除外。
A: 需要,因为大部分时间都是出租目的,并不是自住,而且在两年之内买卖。
2.继承房产例外
A:不需要,遗产房除外。
3. 关係房产例外 (除非:不是自住住宅,并且在10月1日之后,2年内进行买卖)
A:不需要,自住房,并且是婚姻财产房。
那么, 主要受影响的房产有哪些?
投资房
A:因为是2015年10月1 日之前的交易。新政策不影响。
A:是的,因为所有交易是在2015年10月1日后进行,并且两年之内买卖,小B需要在2016-2017年年度报税时期申报买卖利润。
A:是的,虽然小C还没有将此地产权转让在他名下,但是明线政策下的”off the plan”期房买卖仍然适用。因为小C签订买入合同是2015年12月,卖出合同签订于2016年12月,2年之内交易仍然需要交税。
混合性质物业
A:不用,此物业主要商用范围,不受此政影响。
分割地
A:不用,分割地最初是从10月1日前买入的, 不管它什么时候开始分割,不受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10月1号之日和以后两年内交易,并不说明超过两年之后交易的房产就一定不会被征税,买房时你的目的性,是自住,还是投资(看租金回报还是看卖房利润等)仍然作为征税的根本判断原则。
海外人士税收
关于海外买家的税收方面,政策仍然在讨论中,我们先来界定,哪些人士算是海外人士:
•所有海外居住人士(无PR)
•所有新西兰本地居民,但是离开新西兰超过1年以上的人士
•所有新西兰国籍人士,但是离开新西兰超过3年以上的人士
符合以上条件者,没有税号的人士,需要申请税号IRD number,并且要提供居住地税号。
那么,海外人士需要交withholding tax(预交税)的税率是多少呢:
•或者是卖价减去买入价的利润之33%
•或者10%的买入价格(如果提供信息不全)
以少的一方计算。为了方便结算,因此,IRD要求年底个人年终报税。
此政策针对2016年7月1号之后交割的房产买卖两方,并且交割之日起,就有扣税的义务。在律师介入的房产买卖,两方的律师将会作为税收中介提供Land Transfer Tax Statement信息。
另外,8月底也出台此政策避税的相关法规,比如如果经调查,相关公司或者信托是避免这些税收而建立的将会触碰避税嫌疑。另外,哪些费用可以用来抵税,是否合理,依然在讨论中。
此政的出台,影响到的行业范围之广,从房地产中介,买卖房主以及房产相关各个行业(分割师,设计师,规划师),律师会计师等,但是由于8月底政策拟定到10月1日实施时间紧迫,尽管对大部分房产交易,以10月1日前签合同为准,但如果相关行业人员专业培训不足,将会造成买家卖家不明结果进行交易的情况,而对于税务局来说,因为新政而来的庞大税收收入,也必定会有庞大的审查和监管费用支付。
作者:新西兰注册会计师 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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