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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新西兰微财经

01

Oct,2015

今天是新西兰政府施行bright line test房产新政的第一天。我们通过由注册会计师于淼提供的一篇短文,再来梳理一遍政策详细。


新政”bright-line test“(明线测试)将针对在2015年10月1日之后除了自住房,关系财产房,和遗产房之外,所有两年内买卖交易的民用房产进行征税。


另外,10月1号之后,所有本地与海外买卖家都要提供税号,填写Land Transfer Tax Statement(土地转让税务清单),withholding tax (预交税)也会对所有2016年7月1号之后交割的房产买卖两方征收。


我们先来看看不包括在新政策的房产有哪些(当然,以下被排除的房产要根据个例实际情况判断,并不能完全排除)一般来说:


1. 自住住宅例外(除非:房主不在新西兰,之前两年内排除过,如果是分割地,除非自主住宅的地块)


Q: Alex 2015年底买入自住房,半年后移民澳洲卖掉了房产,Alex需要交税吗?


A:不需要,自住房除外。



Q:Alex 2015年底买入自住房,半年后她接到澳洲工作,出租了自住房,2017年6月,她移民了澳洲,回新西兰卖掉了此房产,请问需要受新政交税吗?


A: 需要,因为大部分时间都是出租目的,并不是自住,而且在两年之内买卖。


2.继承房产例外


Q:Diana 2015年底买入投资房,一年以后去世,此房转户给她的女儿,2016年底,女儿卖掉房产,需要交税吗?


A:不需要,遗产房除外。


3. 关係房产例外 (除非:不是自住住宅,并且在10月1日之后,2年内进行买卖)


Q:Tom和Jerry 结婚后于2015年底买入自住房,半年后协议分居离婚,Jerry分得此房,根据分居协议,继续居住在里面,2017年初,她决定卖掉此房,请问她需要交税吗?


A:不需要,自住房,并且是婚姻财产房。


那么, 主要受影响的房产有哪些?


投资房


Q:小A于2015年7月买了投资房用来出租,2016年5月卖出,小a 需要交税吗?


A:因为是2015年10月1 日之前的交易。新政策不影响。



Q:小B 2015年11月份买了投资房,并且于11月底注册了房契,出租了一段时间后, 有房客买家出了不错的价格,于2016年5月签订了买卖合同,小B需要交税吗?


A:是的,因为所有交易是在2015年10月1日后进行,并且两年之内买卖,小B需要在2016-2017年年度报税时期申报买卖利润。



Q:小C 2015年12月签订一份合约买一个带设计的分割地,交割时间是2018年初,但是2016年12月小C将此地转让给第三方,新政下小C需要交税吗?


A:是的,虽然小C还没有将此地产权转让在他名下,但是明线政策下的”off the plan”期房买卖仍然适用。因为小C签订买入合同是2015年12月,卖出合同签订于2016年12月,2年之内交易仍然需要交税。


混合性质物业


Q: 小D2015年底买入一间上下层民用商用混合使用的房产,楼上出租,楼下经营生意,2016年底卖出物业,会在新政下要交税吗?


A:不用,此物业主要商用范围,不受此政影响。


分割地


Q:小E2010年买了一块大地,2015年底他开始分割成两块地,想要出售后面一块地,需要新政下交税吗?


A:不用,分割地最初是从10月1日前买入的, 不管它什么时候开始分割,不受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10月1号之日和以后两年内交易,并不说明超过两年之后交易的房产就一定不会被征税,买房时你的目的性,是自住,还是投资(看租金回报还是看卖房利润等)仍然作为征税的根本判断原则。


海外人士税收


关于海外买家的税收方面,政策仍然在讨论中,我们先来界定,哪些人士算是海外人士:


•所有海外居住人士(无PR)

•所有新西兰本地居民,但是离开新西兰超过1年以上的人士

•所有新西兰国籍人士,但是离开新西兰超过3年以上的人士


符合以上条件者,没有税号的人士,需要申请税号IRD number,并且要提供居住地税号。


那么,海外人士需要交withholding tax(预交税)的税率是多少呢:


•或者是卖价减去买入价的利润之33%

•或者10%的买入价格(如果提供信息不全)

以少的一方计算。为了方便结算,因此,IRD要求年底个人年终报税。


此政策针对2016年7月1号之后交割的房产买卖两方,并且交割之日起,就有扣税的义务。在律师介入的房产买卖,两方的律师将会作为税收中介提供Land Transfer Tax Statement信息。


另外,8月底也出台此政策避税的相关法规,比如如果经调查,相关公司或者信托是避免这些税收而建立的将会触碰避税嫌疑。另外,哪些费用可以用来抵税,是否合理,依然在讨论中。


此政的出台,影响到的行业范围之广,从房地产中介,买卖房主以及房产相关各个行业(分割师,设计师,规划师),律师会计师等,但是由于8月底政策拟定到10月1日实施时间紧迫,尽管对大部分房产交易,以10月1日前签合同为准,但如果相关行业人员专业培训不足,将会造成买家卖家不明结果进行交易的情况,而对于税务局来说,因为新政而来的庞大税收收入,也必定会有庞大的审查和监管费用支付。


作者:新西兰注册会计师 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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