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美国工作,是你的梦想吗?
每年,美国劳工市场都会迎接成千上百万的留学生以及不同专业的外籍工作者,其中包括:艺术家,研究人员,文化交流访问学者,信息技术专家,宗教工作者,投资人,科学家,运动员,农业工作者等等。可是你要知道,即使你的工作能力再强,如果没有合法的劳工证或者是具有在美国合法工作的身份,那么这一切都是天方夜谭。
不仅如此,移民局对于不同的职业也有不同的签证要求以及条件限制等等。所以想要在美国工作的小伙伴们,就一定要清楚了解自己目前的身份能否在美国合法工作。
下面,小A就为大家呈现,如何才能够在美国合法工作呢?
对于短期(非移民类)的工作者而言,他们需要授权于雇主为其办理合法工作身份方可在美国工作,并且这一类的短期工人留在美国工作的时长也是有限的,需要根据不同签证要求来定。不仅如此,他们所能从事的工作也是有限制的,同样必须安全按照签证签发的类型进行。
E-1/2: 签发给条约商人/条约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子女。所谓的条约,是指美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的通商条约,目前中国大陆还不是协议国,台湾在此名单中
E-3: 此类签证只适用于澳大利亚国民
H-1B: 大家非常熟悉的工作签证,申请人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拥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每年名额有限,供不应求,采用抽签制度发放签证
H-1C:前往缺乏医疗人才的地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士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务人员。在缺乏美国本地工人时,美国雇主可招募外国公民赴美从事短期农业工作
H-2B: 临时服务或劳动工作的技术/非技术工人。雇主必须获得美国劳工核证,确认没有美国公民可以胜任申请人的职位
H-3: 临时受训人员。比如赴美接受1-2年的培训
H-4: H-1B的配偶,只有在H-1B的I-140职业移民绿卡资格申请已经通过或者H-1B持有人已经处于6年H-1B的延期阶段,H-4才可以合法工作
L-1A: 跨国公司高级经理和行政主管
L-1B:跨国公司专业技术人员
O-1: 杰出人才签证。获得者通常是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界,电影电视业的杰出人士,发表过专业论文,获得过一定的奖项等。
O-2:O-1签证持有人的随从及助理人员
P-1A:国际公认的运动员
P-1B:国际公认的演艺人员或者是演艺团体
P-2:交换项目中的个人表演者或者是组织成员,赴美前来演出
P-3:艺术家或演艺人员,前来表演,授课,或者培训
Q-1: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参与者,前来进行培训,雇佣并且分享其外来传统文化
R-1:宗教工作者
此类工作者是允许长期合法工作且居住在美国的。根据美国移民法,每年职业移民会有14万个名额,而这14万个名额主要分配与以下五个优先类别。如果你拥有特殊的技能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并且能够满足提交职业移民的申请条件,那么可以选择申请此方式留在美国工作。
I.职业移民第一优先(杰出人才EB-1)
•EB-1(a): 专业领域杰出人才
•EB-1 (b):杰出研究人员及教授
II.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专业/技术人才EB-2)
III.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技术/非技术工人EB-3)
IV.职业移民第四类优先(特殊人才移民EB-4)
V.职业移民第五类优先(投资移民 EB-5)
如果想要在美国当全职学生,那么你至少是F类(学术学生)或者是M类(职业与技术学校学生)中的一种。但如果你想要参与交流访问项目,也可以选择申请J类签证。
在一些特定情况且条件下,学生及访问学者是可以工作的。而这个所谓的特定条件就是得到所在学校的批准。
对于F类学生而言,可以在校内合法工作,但若是想要在校外工作,需满足以下条件:
•为国际组织工作,或
•具有严峻的经济困难,或
而M类学生只有在完成自己的学业之后,方可开始申请OPT 工作。
如果是以商务目的前来美国工作,那么申请人则需要一个短期商务签证(B-1 Visa),以此用来作为其顺利进入美国的“门票”。
•B-1:临时商务访问。适用于到美国参与短期商务活动,包括签订商务合同,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等。
•WB:签证豁免项目下的短期商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