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悉尼某地区某楼盘发生发展商利用买卖合约中所谓的“落日条款sunset clause”(也有译作日落条款),中止和买家的合约,准备把整个楼盘以更高价发售,从而赚多几百万元,令数以百计的买了楼花的买家蒙受巨大损失。
最近,州政府提议修改落日条款,以便更好的保护楼花的购买者!这一大好消息,为众多楼花购买者彻底扫除阴霾。
今天LINQ Property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Sunset Clause 落日条款,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目的:
1. 如果在开发项目进展不顺利,如因审批、施工或者资金原因导致项目完工重大延误的情况下,允许开发商或者买房者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 落日期后,开发商也可选择不继续运作该项目,对项目进行处置或者放弃;
3. 落日期后,如果开发商还未交房,那么购房者可以选择不继续等待,索回定金,进行其他投资;
可以明显看出,“落日条款”更多的保护了开发商的利益!所以,一些无良开发商,会故意延期交付,逼购房者自动放弃合同,这样就可以马上转手以即时高价再次卖出!
所以,这个让人恨的咬牙切齿的“落日条款”,几乎成了很多有意购买楼花者的绊脚石!创新和政策改善部长(Innovation and Better Regulationminister) Victor Dominello 就这个“不公平”的条款,提出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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