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嗨森了!人人喊打的“落日条款”终于要滚蛋了,吼吼吼!
周三,州政府提议修改落日条款,以便更好的保护买了楼花的购房者们。
小编先来给大家科普一下,这到底是个啥米条款。。
“落日条款”
买房族都对这个条款恨得牙痒痒,它允许开发商和购房者,在房子预计要延期1年多交付的情况下取消购房合同。
如果真的是延期也还好说。。
关键是!有的开发商故意延期交付,目的就是毁约!
这样一来,他转手又可以卖出更高的价格。丧尽天良有没有啊啊!
所以针对这个问题呢!创新和政策改善部长(Innovation and Better Regulation minister) Victor Dominello提出两个方案用于根治“落日条款”!
并且这两个方案将于下个月接受公众质询。
方案一:
楼花购房合同中引入一新条款,只允许购房者实施落日条款取消合同。
方案二:
楼花购房合同中引入一新条款,规定如果开放商取消原先的购房合同,并在一定时间内转售给他人,则购房者有权向开放商要求赔偿两份合同的差价。
Dominello说:
政府对落日条款被开发商滥用的情况非常担心。”
“买房是人一辈子的大事,必须要好好保护买房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之前,微小编也报道过的哈,Surry Hills有个楼盘的开放商就曾经为了牟利大批量毁约,靠着“落日条款”解除了许多购买他家公寓楼花的合同。
这些购房者在两三年前已经支付了定金,却在最近被告知公寓预计将延期一年完工,购房合同取消。
还有一个开发商也是仗着落日条款,取消了一个二居室公寓楼花的合同,因为该合同中房价为91.5万。
开发商取消合同之后马上在市场上重新销售,售价推高到139万。真是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
在西澳,对于落日条款有明文规定,只有购房者有权行使该条款取消楼花购房合同。
Dominello称:
现在房市这么火热,很多开发商利用落日条款毁约抬升楼盘价格。开发商是看落日条款越看越欢喜,购房者就惨了,傻等好几年结果空欢喜一场”。
这一次的改革方案绝对是保护购房者的一大突破啊!
正所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那些“心怀不轨”的开发商们,可都看好了啊!~到时候报应来了,可别怪小编没提醒你们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