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传记很有名,因为作者和主人公是个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而且传记写法完全与众不同:一个接一个的故事,而且不是一般的故事,是一个聪明至极的人恶搞了一辈子、个个都会让你捧腹的真实故事。
首先,理查德 费曼何许人也?就是这个帅哥:
他1918年生,1988年死,活了70岁。脑子聪明,学霸。参与了原子弹的研发,后来拿了诺贝尔奖。这个人有意思的地方是,他不仅仅对物理感兴趣,对数学、生物学、各种外语、玛雅人密码等等一切他不明白的事都感兴趣;不仅对科学感兴趣,而且喜欢漂亮女人(他在书里就是这么说的)。喜欢恶作剧。到妓院卖画。在酒吧勾引女人,还被人打(第二天带着被揍的黑眼圈去给学生上课)。假装精神病逃避兵役。通过刻苦练习,费曼还是个不错的鼓手,即使他一点乐谱也不认识。还发现呼麦(据说我极其喜欢的图瓦乐队恒哈图Huun Huur Tu就是他发现的。
这里先插入一段恒哈图的一首歌,你感受一下:
这个人可以说是个玩家,对一切都玩世不恭,从他在自传里把自己干的烂事儿写出来,不怕被人评价也看的出来。不过这需要不小的勇气。而且这个人也不是纯粹游戏人生,他把动脑子当成乐趣,也注意不要让酒精、迷幻药等毁了自己的大脑。不过看起来他亲身经历并相信了催眠。在学习桑巴鼓、日语、葡萄牙语、画画的时候都非常用功和投入。事先做很多功课。
他一生追求自由与平等,讨厌等级、束缚。主张学习要真正搞明白,而且要学以致用。
书里有句话有意思:名声,是个婊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自信的地方。没必要为自己的不自信而不自信。对于真正重要的事情要自己搞明白。不要指望别人给你说清楚。那样只会让自己受骗。不轻信任何人。
艺术给人以快乐。艺术是作用于人的情感的。
这么有意思的书,你不读读,看看人家一辈子可以过的怎么有意思,你不觉得可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