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
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它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投资移民签证准许在美国求职,并不一定规定本人亲自经营投资的生意。
2、“EB-5”投资移民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EB-5资格:
a、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b、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c、在经政府批准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资五十万美元。
3、什么是美国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特别规划核准的地区,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一项“区域中心移民方案”即投资于美国并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可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4、美国公民及移民局(U.S.Citizenshipand Immigration Services)是什么机构?
美国移民局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局是移民法的核心执法机构,其专门负责处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请案件,外国人的入境与出境,边界巡逻,逮捕并递解非法外国人,难民审查,惩罚非法雇用等等。普通外国人打交道最多的是其直接受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请的四个地区移民服务中心(Regional Service Center),以及处理日常移民事务的移民支局(DistrictOffice)。后者通称为“地方移民局”(Local Office)。
美国全国的地方移民局有60个左右,但有审核批准权的移民局只有36个。移民办事处一般只转送申请件及进行面谈等,所有EB-5的I-526申请均由加州服务中心CSC(California ServiceCenter)负责。2013年9月,已启动华盛顿服务中心。
5、USCIS每年发放多少EB-5签证?
美国移民局监管下的EB-5项目每年为那些创造了或保持至少10个全职就业机会的外国投资者(及其家人)发放10000个签证,其中3000个签证留给那些为区域中心投资的外国人。
6、对投资人而言,选择经济特区(即“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方案和其他地区的一般性EB-5投资移民方案有何不同?
传统式EB-5方案是投资移民者需设立一个企业,自行经营管理并直接雇用10个全职的美国雇员。 EB-5区域中心为移民投资人投资在该区域中心已获得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核准的投资项目,无须直接经营管理,并可直接和间接的履行创造就业机会的规定。
7、对健康状况是否有要求?
在获得条件性EB-5投资移民签证前投资人必须递交健康检查报告,并通过领事馆对其个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健康方面限制有重大传染疾病或精神病等可能危及公共健康的申请人。(乙肝携带者不受限制)
8、21岁的孩子的年龄是如何界定的?
按照美国移民法21岁以下的孩子才可以随父母一起申请,21岁的年龄是以登录来计算的,但是律师在递交申请时会申请“儿童保护法”,因此只要在孩子满21岁之前递送到美国移民局并被签收即可。同时,DS-230表的签发到案子转交广州领事馆不能超过一年。
9、什么是两年有条件绿卡?
条件性绿卡,即临时绿卡,为两年有效期。除选举权外,享有与美国居民同等的权利(包括就业和法律权利)。申请人在收到条件性绿卡后21个月时,即绿卡到期日的前90天内递交I-829申请表.美国移民局将会对投资人所参与的有限合伙公司,投资资本与所创造的就业规定文件进行核实。投资人一旦向移民局递交了解除条件性绿卡I-829申请表,其条件性绿卡即刻延长一年;I-829申请获得批准后,就会取得正式绿卡,即永久性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