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电视购物!它们是这样骗人的!

2015年12月15日 今日头条


文章选自头条号“优恪网”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 2015 年 7-10 月组织开展了电视购物服务测评活动。在本次活动中,由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于 7-8 月对 33 家卫视购物栏目和 12 家专业购物频道进行电视购物宣传信息录制,并根据宣传信息现场订购产品并体验售后服务。

同时,根据相关产品的宣传重点和产品功能特点,于8-9月委托专业机构就一些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指标进行了测试。活动还于9-10月组织相关广告、法律专家对电视购物宣传信息进行了评审。主要测评结果如下:

流程长、信息缺,服务体验差

中消协在测评中,发现电视购物售后服务体验情况存在以下问题:

1. 卫视购物栏目购物发票和购物单据缺失严重。

• 发票缺失严重;

• 多数卫视购物栏目样品不提供购物单据。

2. 卫视购物栏目购物服务接洽难、落实服务更难。

• 多数卫视购物栏目购物流程繁琐,没有明确专门售后服务电话;

• 违规拒绝退货问题多。

3. 专业购物频道样品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问题多。

• 可通过网上订货但不能网上退货;

• 擅自扩大七天无理由退货除外商品范围;

• 个别专业购物频道擅自规定将产品有无体验期作为能否享受退 货的前提条件。

4. 部分电视购物商家物流信息缺失较多。

5. 电视购物个人信息保护存隐忧。

6. 少数电视购物媒体信息反馈情况差。

产品部分指标不符合国标

测评中,部分电视购物样品指标测试和查验情况如下:

1. 产品相关证件过期或不符。

2. 产品标示或代号缺失。

3. 样品部分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卫生指标;

• 安全指标;

• 功能指标;

宣传手法与内容涉嫌违规

电视购物的宣传信息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

1. 介绍药品、性保健用品和丰胸、减肥产品。

2. 使用公众人物形象或以医生和患者的名义进行功效宣传。

3. 使用极端化、绝对化语言。

4. 叫卖式夸张语调宣传商品。

5. 未标明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6. 以新闻报道、百姓故事或科普宣传形式发布广告,看似新闻,实则广告。

7. 涉嫌违法违规信息同期多台出现。

此外,还有部分宣传信息存在使用主持人做宣传,未标明商品销售企业名称,使用数据、统计资料未标明出处,没有明确赠品的规格、型号等问题,也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对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与电视购物时:

1. 不轻信: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老年消费者,不要轻信任何保健食品的疗效宣传,也不要被低价或各种承诺所诱惑;

2. 保留票据: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并做好证据留存,以备不时之需;

3. 主动维权:合法权益一旦受到损害,要积极主动维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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