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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于 2015 年 7-10 月组织开展了电视购物服务测评活动。在本次活动中,由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于 7-8 月对 33 家卫视购物栏目和 12 家专业购物频道进行电视购物宣传信息录制,并根据宣传信息现场订购产品并体验售后服务。
同时,根据相关产品的宣传重点和产品功能特点,于8-9月委托专业机构就一些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指标进行了测试。活动还于9-10月组织相关广告、法律专家对电视购物宣传信息进行了评审。主要测评结果如下:
流程长、信息缺,服务体验差
中消协在测评中,发现电视购物售后服务体验情况存在以下问题:
1. 卫视购物栏目购物发票和购物单据缺失严重。
• 发票缺失严重;
• 多数卫视购物栏目样品不提供购物单据。
2. 卫视购物栏目购物服务接洽难、落实服务更难。
• 多数卫视购物栏目购物流程繁琐,没有明确专门售后服务电话;
• 违规拒绝退货问题多。
3. 专业购物频道样品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问题多。
• 可通过网上订货但不能网上退货;
• 擅自扩大七天无理由退货除外商品范围;
• 个别专业购物频道擅自规定将产品有无体验期作为能否享受退 货的前提条件。
4. 部分电视购物商家物流信息缺失较多。
5. 电视购物个人信息保护存隐忧。
6. 少数电视购物媒体信息反馈情况差。
产品部分指标不符合国标
测评中,部分电视购物样品指标测试和查验情况如下:
1. 产品相关证件过期或不符。
2. 产品标示或代号缺失。
3. 样品部分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卫生指标;
• 安全指标;
• 功能指标;
宣传手法与内容涉嫌违规
电视购物的宣传信息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
1. 介绍药品、性保健用品和丰胸、减肥产品。
2. 使用公众人物形象或以医生和患者的名义进行功效宣传。
3. 使用极端化、绝对化语言。
4. 叫卖式夸张语调宣传商品。
5. 未标明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6. 以新闻报道、百姓故事或科普宣传形式发布广告,看似新闻,实则广告。
7. 涉嫌违法违规信息同期多台出现。
此外,还有部分宣传信息存在使用主持人做宣传,未标明商品销售企业名称,使用数据、统计资料未标明出处,没有明确赠品的规格、型号等问题,也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对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与电视购物时:
1. 不轻信: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老年消费者,不要轻信任何保健食品的疗效宣传,也不要被低价或各种承诺所诱惑;
2. 保留票据: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并做好证据留存,以备不时之需;
3. 主动维权:合法权益一旦受到损害,要积极主动维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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