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只有13岁,父母又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或者不愿意移民,凡此种种,子女还有申请EB-5投资移民美国的机会吗?美国移民法(INA)确实没有规定主申请人的最低年龄,不过法律常识告诉我们,一旦年龄低于18岁,如何能保证申请人具备法定的行为能力就是个小小的课题。美国的投资移民是由美国移民法(INA),各州公司法,证券法甚至投资人签约国民法和公司法的复杂法律框架共同规范的,没有所有相关法律领域的专家们共同操盘和美国移民局的确认,普通移民律师大多不敢轻易鼓励年龄未满18岁人士以主申请人名义签约。
美国移民局负责人早先在一次相关利益方电话会议上回答投资移民是否有最低年龄限制时,已经提出“移民法对申请人没有最低年龄限制,但(主)申请人必须具备按照申请人居住地法律规定的完成签约所须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有效参与公司管理”。
英文原文如下:“While there is no minimum age requirementdirectly under the INA, the investor must establish competency in either thecountry or state of residence when signing contracts, agreements and other documents relating to the investment. Further, the investor must also establish that he or she is competent to engage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enterprise”。
以上这段话的含义虽然并不难理解,但能通过有针对性的签约条款处理好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签约和从事管理的法律有效性,并且在移民局和(敏感词被屏蔽)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下提供完整和系统的法律解释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以下简单罗列与投资移民相关的法律中对于最低年龄的相关规定,协助专业人士进一步理解:
1)美国移民法(INA)- 该法中唯一对年龄稍有挑战的是调整身份前“收集指纹”(Biometrics)的法定最低年龄是14岁。不过,按照该法律规定,申请人年龄低于14岁无法收集指纹并不构成移民局拒绝移民申请的理由。
2)美国EB-5项目所在州公司法(Corporate Law)- 如果项目法律构架是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美国各州的有限合伙法对加入有限合伙的所有合伙人(partner),包括普通合伙人,都没有任何年龄限制。如果项目法律构架是有限责任公司(LLC),那么就要看项目具体在哪个州了,美国有些州确实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member)必须年满18周岁。
3)美国证券法(Securities Act)- 该法对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没有明确年龄限定,只要按照D条款第501规则中第6项规定(Rule 501 of Regulation D)申请人有至少100万美元资产即可符合规定,而这笔钱可以来自父母或者亲友的赠与。
4)签约地民法/公司法 – 中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如果签约人年龄不足18岁,保守方案只须父母中一人同时签字即可形成“民事代理”,保证签约有效。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所有协议的签字方式和部分涉及管理的规定须有特殊的处理办法。对于没有太多经验的移民律师,处理中稍有不慎,也可能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