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美国投资移民新法草案出炉——涨价几成定局

2015年12月12日 美国华人资讯


美国联邦投资移民签证计划(EB-5)于12月11日届满。在一片争论声中,新草拟的《美国就业创造及投资促进改革法案》日前出炉。在这份草案中,投资金额上涨、投资地区界定更为严格等调整引发关注。事实上,在此之前,相关猜测已流传甚久。EB-5是否真将迎来首次涨价?作为最主要的申请者,中国投资者将面临怎样的影响,又该如何应对?记者连线多位移民领域专家进行解读。


中国申请人数井喷


美国EB-5投资移民计划启动于1990年,每年提供1万个签证名额,为有经济实力并有意获取美国绿卡的外国人提供移民的快速通道。


在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EB-5计划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性价比相对较高,近年来颇受外国投资者,尤其是中国投资者的青睐。


“其实,EB-5计划启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年都有大量的剩余名额。2011年,美国移民局就仅收到3800份申请。”美国大成芝加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正东受理过大量移民案件,他告诉本报记者,这种局面随着近一两年中国投资者的到来发生了急剧改变。“2014年,移民局首次收到超过1万份的EB-5申请,2015年也是一样,这其中超过85%的申请者为中国人。”


《华尔街日报》此前也有报道指出,在获批的EB-5计划中,来自中国的投资者人数一度是第二大来源地韩国的19倍。


这种情况在今年进一步凸显。“有些像井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汇加顾问集团华北区总经理司诺这样形容今年国内申请EB-5的人数之多。以她的公司为例,今年受理的申请这一计划的客户人数达到去年和前年两年同期的总和。


除了考虑拓展生意、提高生活质量以及孩子教育水平等因素外,担心EB-5计划在今年12月到期后涨价是国内申请人数大幅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很多申请者都想赶在涨价之前赶紧递交申请。”司诺说。


6月,两名美国国会参议员曾提出议案,要求将EB-5计划的投资金额门槛提高。而在此之前,这一项目可能涨价的消息就已流传一段时间。


新法涨价几成定局


“EB-5计划在投资金额方面可能涨价已经成为共识。”长期从事美国移民事务的(上海)刘和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南平向记者介绍,在新草拟的法案中,最主要的一个变化就是如之前坊间所传,将“目标就业区”地区项目的投资门槛提高至80万美元。


而现时的EB-5计划要求的是,投资者只要在国家认可的“目标就业区”,即低人口密度地区和高失业地区投资50万美元,或在美国任何地区投资100万美元,并至少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可以在两年后和配偶及21岁以下的子女获得美国绿卡。


“如果草案通过,这将是美国第一次提高EB-5项目的投资额度。”黄正东指出,相比其他的传统移民国家,美国投资移民计划的金额要求其实相对较低,而此前投资移民中心的急剧增长带来了就业人数信息虚假、投资资金来路不明等问题,这些因素都促使美国政府此次有意提高EB-5计划的门槛。


EB-5计划涨价几成定局,受冲击最大的无疑是该计划最主要的申请者——中国投资者。


司诺告诉记者,9日新法草案刚刚公布,不少打算申请EB-5的客户就纷纷打来咨询电话。“有些客户根据经济情况可能会选择放弃申请,有些则将持观望状态,总之大部分都会先暂停申请。”


涨价之外,草案中还有一些变动同样可能对中国投资者带来影响。例如,“目标就业区”的限定将更为严格,将更加鼓励对农业地区及高失业地区的投资并在名额的分配上有所体现。


“此前,EB-5计划的投资项目大部分都是地产类项目,由于过去的法案对‘目标就业区’限定非常宽泛,因此投资者可以选择一些位于纽约中心地区等繁华地段的投资项目,风险较小。但是之后,随着法案限定更加严苛,投资者可能不得不选择位于真正偏远地区的项目,不然就得投入更多的资金。”司诺分析称。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一些国会议员曾提出批评,认为有地产商滥用EB-5计划吸引资金,在美国繁华市区兴建豪华大楼,有违该计划旨在为国内偏远地区创造就业机会的初衷。如今看来,美国政府打算回归设计EB-5计划的最初目标。这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意味着将面临更大的投资风险。


项目选择还需谨慎


分析普遍认为,和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传统移民国家一样,美国投资移民政策日渐收紧,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整体趋势。“EB-5项目门槛的提高,正是美国移民政策收紧的一个表象。”刘南平说。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投资者该如何应对?


在司诺看来,随着涨价及其他限定条款的出现,EB-5项目风险加大,投资者认真甄选投资项目就显得更为重要。“区别于普通投资,美国的EB-5投资移民项目存在两方面风险,一个是投资资金是否可以在5年后顺利回笼,另一个是投资者能否顺利拿到绿卡。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选择合适、稳妥的投资项目。”


根据业内分析,在选择EB-5计划的投资项目时,就业创造、还款、开发商、投资者权益和合规性是5个重要参考指标。


刘南平则认为,对于真正有意赴美投资发展的中国申请者来说,一方面应该早做准备,宜早不宜迟,另一方面还需要综合考证自身业务在海外是否具备拓展潜力,“例如国内的一些民企负责人,往往希望在移民之后还可以拓展海外生意。这些申请者应该提前考量,自身产品是否确实拥有海外市场,不要想当然地做决定”。


“目前看来,EB-5项目的1万个名额不会减少,相关规定也不会出现不可思议的变化。”黄正东持相对乐观的态度。他认为,只要EB-5项目仍然存在,中国投资者占据多数名额的状况短期内估计不会改变。“申请者只要严格按照新法规的要求认真准备、递交材料,一样可以实现投资移民的目的。”


(本文整编自中国新闻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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