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SEC执法,第一单。
SEC(证监会)又出手了,两起,一起老案子的法院执行令,一起新的针对移民律师的行政处罚。
3月28日,华盛顿州,移民律师LINDA YOO,因将EB-5投资者介绍给区域中心,非法(未注册的券商 - broker dealer)收受佣金,被SEC处罚。
事情缘由,其实是去年SEC对于律师的处罚缘由一致。
具体原因:
1. 从2009年1月至2014年1月间,被告收受了20.5万美元的佣金,虽然这些钱汇到了被告在美国境外的银行;
2. 被告,在代表投资者办理EB-5移民申请时,介绍EB-5项目给她的投资者,在律师服务收费之外,收取项目方基于成交的佣金;
处罚如下:
退回佣金205,000和利息23,169美金,以及罚金50,000。
当前,双方已经达成和解,被告接受SEC的处罚。
看过新的,再看这起老的:
2015年6月23日,SEC对于行业内的第一起,行业中间人提出行政上诉。
2016年3月14日,行政法法官,对此做出初步裁定,判决被告:
1. 被告Ireeco LLC退回1,700,000美金(含利息);
2. 被告Ireeco Limited退回1,479,633.85美金(含利息);
具体原因:
1. Stephen Parnell和Andrew Bartlett,在2006年在佛州注册了Ireeco LLC公司,在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间,非法(未注册的券商 - broker dealer)收受佣金。
2. 在2012年5月,在香港注册了由Ireeco LLC全资拥有的Ireeco Limited,在2012年5月至2015年6月间,非法(未注册的券商 - broker dealer)收受佣金。
3. 被告,提供外国投资者选择正确的EB-5项目的服务,而被告通过签署代理协议收受佣金。
(注:通过其whicheb5.com网站,“帮助”EB-5投资者选择“正确”的项目,而投资者有所不知的事,被告介绍有限的有协议的项目给投资者,并收受项目方的佣金。)
4. 2010年1月至2015年6月间,一共招募了158名EB-5投资者,共记募集了7900万的EB-5资金;
5. Ireeco LLC收到佣金2,146,116.15美元,Ireeco Limited收到佣金1,479,633.85美元;
而被David North同学所耻笑的是,两位实际控制人已经从上述俩公司,抽走了所挣的资金,留下空壳公司面对SEC处罚,使得处罚的执行相当困难。这点,法官已经意识到了,如果上述两公司不接受处罚的话,也会追罚上述两实际控制人,索回两位从公司抽取的顾问管理费用。
总结而言,上述两起案例,都没涉及所谓的欺诈,而是违反了美国证券法用来保护投资者的相关法律,即他们非注册的broker dealer(券商经纪人),没有销售证券产品(包括EB-5类投资产品)的项目资质,却收取发行方所给的回报,故而被SEC拎出来打板子。
虽然,性质看起来不算太严重,但是SEC基于美国证券法来保护投资者的做法是非常有道理的,这同样对于EB-5投资者更需要警醒的是,无论是律师也好还是所谓的“帮助”选择好项目的网站,都有可能背后有你所没有看到的利益所在。
特别是在当下,一些投资者想通过直接在美国境内,寻找项目方或者律师或者朋友等各种方式,无论为了省钱还是为了选择一个靠谱的项目,结果可能又踏上了新的歧途。俺们小时候都听过披着羊皮的狼比狼更可怕,如果碰巧你去美国找的是这样的两家,看起来比任何移民机构都要专业都能代表你的利益帮你选择最安全的项目的人,可恰恰是他们台下背后的运作辜负了你的信任。
就个人所见,这种情况决非个案,人傻钱多快来。。。俺说的是SEC。
来源:EB5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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