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人权仲裁庭(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最近作出一项临时裁决,指万锦市牟姓女子流产应视为残障,这项裁决可能为安省残障法带来大改革。
据悉牟姓女子在2013年遇到一连串不愉快事件,包括流产、婆婆死亡,从而出现严重、恶化的抑郁症。她的前雇主则说她没有被判定为身体残障,2014年2月她被公司解雇。
仲裁庭审裁员Jennifer Scott3月14日颁下判令,指牟姓女子流产属于残障。牟姓女子的律师Morgan Rowe说,安省人权仲裁庭的裁决立下先例,可能改变安省残障法对流产的处理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