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朋友圈广为流传的一则消息称,7月23日下午,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一名自驾女游客在猛兽区下车后,被突然蹿出的老虎叼走,其母亲下车欲救女儿,被另一只老虎当场咬死。
根据媒体的报道,近年来,全世界各地野生动物园里的猛兽咬死、咬伤人的事件并不鲜见。
2012年5月7日,南非一野生动物园内,平日温顺的猎豹忽然发威,撕咬一名英国游客,致其重伤。
2014年9月,印度德里动物园发生一桩骇人听闻的惨剧。22岁印度小伙马克苏德不知何故爬入一头珍稀孟加拉白虎栖息的围栏中,最终被这头凶猛的老虎咬死。
2015年8月,美国黄石国家公园一名正在徒步健行的男子遭灰熊咬死,当局发现尸体时,其部分躯体已被吃掉。
2015年8月12日,中国秦皇岛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一名女性游客在野生动物园白虎园区参观时自行下车,遭到老虎攻击受伤,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明确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若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对照法条,23日的这起老虎咬人事件中,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让每名游客在入园之前都签收了危险告知书,园内有明确的警示标志、也有巡逻车在园内巡回保障游客安全。在该事件中女游客下车时,巡逻车还曾用高音喇叭要求她返回车内。因此,就目前情况看,受害人家属要想问责动物园,难度较大。
几乎每一个州的法律都规定,动物所有者必须对受害人负责,这里的动物包括宠物,工作性动物(导盲犬、警犬等)和展出动物,如动物园、水族馆、海洋馆里的动物,马戏团表演的动物等。
在2008年,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一动物园,一只320磅西伯利亚虎跳出玻璃围墙,导致三兄弟1人死亡2人受伤,后来的报告证明惨剧的起因是由于喝醉的三兄弟逗弄老虎,但动物园的围墙比业内标准也低了4英尺。幸存的两兄弟提起诉讼,最后与动物园达成私下协议,获得90万美元赔偿。
对于野生动物,如果咬人伤人发生在私人领地上,包括庄园、农场、牧场、房屋、度假区等,地主对于伤害不承担“无过错责任”(strict liability),地主没有设立警示标志加以提示,就可能需要承担过失责任。
如果伤害发生在公共土地上,有的州规定,当地政府应该对受害人负责,有的州则规定,政府通常不承担责任。如果发生在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 一般是联邦所有的土地,由联邦内政部的国家公园管理局管理和维护),公园有责任设立警示标志提示游客,并且设立栅栏等设施保护游客。如果园方未能尽责,那么发生动物伤人事件,园方通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狗咬人,又如何?
虽然猛兽伤人并不鲜见,但在美国更常见、更容易引发纠纷的还是狗咬人事故。因为在美国有65%的家庭饲养各种宠物,其中宠物狗的总数就高达8千多万只。
根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报告显示:美国每年450万人被狗咬到,大多数比较轻微,其中85万人需要接受医治。据估计约有15000到16000名受害者从狗主人购买的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平均赔偿额近3万美元。在美国,养狗的家庭可以在购买房屋保险的时候附加“宠物险”,一旦家里宠物发生袭击人至伤至残的事件,保险公司会做出相应理赔。
在美国的大多数州,如果狗咬伤人,狗的主人就要承担经济责任。大多数州实施了严格的责任法规,也就是说,无论是不是主人的错,他(她)都要为狗咬伤人承担责任。但如果受害人擅自进入他人地界、或者因为挑逗、激怒、虐待狗而被咬伤,则狗主人的责任较轻,或完全无责。
通常各州规定,如果主人事先知道自己的狗可能对他人构成危险和伤害,或者狗主人知道狗曾经伤过人,狗的主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相反,如果狗是第一次咬人,也就是说狗此前没有咬人记录,那么主人就可以免于承担法律责任,即所谓的“One Bite Rule”——“第一口咬了白咬”。
近年来,野生动物园的的动物袭人的悲剧频频发生,无论事故之后如何处理和赔偿,最终都会给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永久性的伤害。为了杜绝猛兽伤人,野生动物园在对安保设施、管理制度等方面绝不能存在漏洞,园方也不能仅靠一张免责通知书,就可以忽视对游客在园区内行为的监督。作为游客,在入园之前就应该明了野生动物的兽性,它们不可能像家养宠物一样对人友善,游览时不要擅自开窗拍摄或投喂动物,更不能因为好奇或喜爱而私自下车亲近动物,尽量避免动物伤人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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