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和正规中介签合同租房,居然也能遇到这种奇葩事?

2016年07月27日 腾讯澳洲房产


 引言  去年5月,在墨尔本读书的留学生小思(化名)与一正规澳洲中介签合约租下了位于Carlton的一套一室一厅的公寓。才搬进去不到一个月竟然收到了一封银行寄来的信,信中要求她必须于7月17日之前搬走。



不明情况的小思联系了中介,对方表示他们会处理好,小思不需要搬家。




可是两个月之后银行却一纸诉状将房东和小思一并诉至VCAT,小思这才了解到由于房东拖欠银行贷款,银行已将房子收回,房东已经没有权利再进行出租。且前一任房客也是由于相同的原因被迫搬离的,但是不知为何房子还是租给了小思。


最终在9月份,VCAT开庭,房东和中介均未出庭,小思到场,仍旧希望可以避免搬家。可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收回房子,要求小思一周之内搬离。


然而此前,6月到9月之间,中介还是肯定的告诉小思,房东会搞定,她不需要搬家。


10月初,小思自己找了新房,搬入新家,自己支付了搬家公司的费用。但是她觉得很气愤,自己规规矩矩的和中介签了一年的合同,是由于房东自己的问题导致她提前搬家。并且搬家后不但房租涨了,自己还要支付搬家费和其他的安置费用。她认为这中间中介有失职的嫌疑,应当为她的损失负责。可是咨询了tenant’s union后得知,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并没有责任赔偿。


于是,今年1月份,小思将房东告上了VCAT,最终判决房东赔偿小思房租差价及搬家费用共计约$1500。当时,房东依旧没有出庭。




本以为order一出,房东就能乖乖赔钱,事情就可以顺利的解决了。然而房东并没有作出过任何回应。法庭的判决已出,房东竟然还可以随意无视。最终,咨询了法律援助机构后,小思决定申请强制执行。


五月下旬,小思按照流程填了表,但是还被要求提供强制执行所使用的房东地址。小思手中只有当时银行寄来的诉讼材料里有关房东的信息,其中的地址是否真实无法考证。但网上并没有查询到近一年内有关该处地址的买卖或出租记录,于是小思便将这一地址上交给了执行部门。




7月初,小思得到了执行官的回复,上面显示他们共登门四次,均无应答。现在,既联系不到房东,无法追回损失,反而由于后续的一些流程使得小思支付了更多的费用。申请了强制执行却还是无济于事的窘境让她感觉更加疑惑。




如果现在继续申请新的强制执行还是这样的结果,就意味着小思还要白白的支付更多的费用。可是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在相似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无法获得房东的真实地址,那么房东就可以一直逍遥法外?这其中究竟是哪一环出了错,小思也不清楚。


资料来源:亿忆网

腾讯澳洲房产综合编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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