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留住留学生出大招!
该公告中详细列明了取消的相关 7 项证明如下:
1.取消转学分学习经历证明。
2.取消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
3.对申请港澳地区学历认证的申请人,取消港澳地区出入境记录证明。
4.对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取外方证书的申请人,取消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5.对留学期间在国内有实习经历的申请人,取消实习证明。
6.对俄罗斯及古巴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取消预科证明及录取通知书。
7.对欧洲部分国家留学的认证申请人,取消留学期间的居留卡及其他留学期间居留证明。
留学回中国求职或升学、就业、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都需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是鉴别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国外大学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性,并对国外学历学位与中国学历学位对应关系提出咨询意见。并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 “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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