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和澳洲公民、永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结婚登记注册的,或者同居12个月以上的,递交签证时人在澳洲境外可以申请309临时配偶签证,如果自申请之日起2年过后,如果他们的关系还一直存在,无需重新递交申请,将会直接获得100配偶团聚永居签证。
申请309签证的前提是,申请人在境外,申请人的配偶是澳洲公民、永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此外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夫妻双方都在18岁以上
2、夫妻双方存在真实的婚姻关系并在申请期间保持该关系。
3、已婚申请人:你和你的配偶是澳大利亚法律承认的,注册登记的已婚夫妻。
4、事实婚姻申请人:申请前,你和你的配偶是同居12个月以上的事实夫妻,约会的时间不算,如果你们没有维持12个月以上的同居关系,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也可以申请309签证:
(1)已经拥有两个人的孩子。
(2)澳大利亚配偶在获得人道主义的签证之前,你们就存在事实婚姻关系。
(3)在澳大利亚注册了同居关系。(不适用于所有州或者领地、仅限维多利亚、塔斯马尼亚和新南威尔士)
5、申请人必须符合有健康和品行要求。
1、申请人的配偶(担保人)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2、申请签证以前就已经结婚或者事实夫妻,或者打算结婚。
3、担保人必须已经18岁以上。
根据澳大利亚移民法,如果您有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您就不能担保您的配偶:
1、您不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
2、您曾经担保过其他两个配偶移民来澳大利亚(包括您已撤销的担保,而此配偶已通过家庭暴力原因获取永居。)
3、您在过去的五年里已担保过其他配偶。
4、您在过去的五年里本人以配偶身份被担保申请配偶签证。
如果您有以上任一情况发生,您仍有可能在紧迫形势下被允许担保您的配偶,例如:
1、您的前配偶已死亡或放弃该关系,也离开了年幼的孩子们。
2、您与现任配偶的关系是长久的(比如五年或更多)。
3、您和您现任配偶在本关系中有了依赖于您们的孩子们列举的情况不是绝对的,考虑取消担保限制是依据不同申请情况而作出的。
第一阶段,先申请309临时配偶签证,309签证2年有效,2年后如婚姻依然存在,可以转801(境内申请)/100(境外申请)永居签证。
第二阶段:申请801/100配偶永居签证(拿绿卡),一般不要经济担保,但签证官有权要求。
注:在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直接获得永居签证801/100.前提条件是:
1、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有3年以上夫妻关系,或者事实夫妻关系。
2、申请人和担保人已经有2年以上夫妻关系,或者事实夫妻关系,并且有一个孩子。
材料说明:由中国机构颁发的证书须在中国公证处做中英文对照公证;由澳洲机构颁发的证书须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澳洲当地找Justice of the Peace(太平绅士)在复印件上签字;护照可做任意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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