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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达洗钱事件在上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中国存自己的钱多少都没问题,怎么在美国存自己的钱就犯法了呢?问题就在英达不是在中国, 他的行为触犯了美国的多条法律。 今天请来美国资深律师来谈谈英达到底错在哪里,并为新移民朋友在美存钱、转账作指导。
错误一:违反美国反洗钱法律
这是美联邦政府对英达的主要指控。 他已经就“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分拆行为”认罪,就说明这一点。 其实,美国政府历来关注洗钱行为。大金额现金以及反复的现金交易都可能被美国政府盯上。按照美国联邦政府法律,当个人(含机构)在美国银行机构进行大额存取超过一万美元时,金融机构需要提交一项名为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的交易报告104表,上报到指定的监管机构。这个表还可能提供给美国国税局,以防止潜在的洗钱和可能的偷漏税行为。
错误二:违反美国海关法
英达多次从中国入境美国,携带了总计约63余万美元现金进入美国,很有可能违反美国海关有关携带现金入关的规定。 美国法律规定,入境/出境美国携带现金/支票数额没有上限, 但是携带现金/现金支票超过1万美元需要申报,并填写FinCEN 105表格; 多人结伴入境,携带现金/现金支票总数超过一万美元的,需要申报,并填写FinCEN 105表格;多人结伴入境的情况下,不可将现金/现金支票分拆至团队中的多个人携带,以”降低“携带金额,免去申报。
另外还要注意,进出美国的人携带的旅行支票、现金支票及别人开的个人支票,还有可流通证券也都须算在1万美元内,超了就要申报。如果携带金额超过$10,000 没有申报,可能面临全额没收、甚至收到法律处罚。还要特别注意,携带现金要申报的不仅仅是美元,任何国家货币只要折合美元超过1 万美元的都要申报。 就是说,出入境美国时身上带的人民币也需要按兑换率申报。
错误三:违反美国税法
英达携带了总计约63余万美元现金。这些钱是怎么得来的? 如果他被追究钱的来源问题,不管能不能证明钱的来源,都可能有税务问题。现有报道称英达本人也已同意将他非法存入的46.4万美金中的约17.6万作为民事处罚,并向美国国税局补交11万税款,以及2009-2011年间的利息以及罚款。这里面提到的补交11万的税款就说明他也遇到税务麻烦了。
在美国所有的收入都需要报税,不过,报税和交税不是同一个概念。有些华人拿自己的小聪明,设法规避报税行为,最后被重重处罚。在美国,平时多使用支票或信用卡进行日常交易活动。老百姓平时很少使用大笔现金购物的。按美国人的习惯,自己过手的每笔钱都需要有记录,即使是干净钱,钱从哪里来,是赠与,收入,还是遗产,每笔钱能够说清出处,还应该就税务问题咨询财务会计师。千万不要耍小聪明或带侥幸心理,有意或无意地忽视这些申报要求。尤其是现在电脑系统联网发达,全球金融资产共享披露体系的完善,一些规避行为越来越容易被监管机构发现。
接下来分别举例说明各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
情况一: 我持绿卡在美国生活,我丈夫在中国无绿卡,每年从香港的银行给我打$200,000美金生活费。
美国国税局规定,一个美国居民(包括公民,绿卡持有人,持合法工作签证工作的人,以及满足实际拘留标准的人),如果收到超过价值$100,000美金的礼物或者钱,都需要填一张叫做Form 3520的表格申报。需要注意的是,3520表格只是一个信息申报的文件,而不是纳税的文件;换言之,你向 IRS 申报赠与收入,并不代表你需要为此缴税。
情况二:我持 H1B 签证在美国工作,最近手头紧,一位中国的好朋友接济我,从中国给我打了$50,000美金。
在这种情况下,你并不需要做任何事情,理由同上。只要海外的亲朋好友送给你的礼物或者钱没有超过10万美金,都不需要申报。
情况三:我从海外带了$50万美金来美国,有合法向海关申报,现在想存到银行里。
这个例子与英达事件非常类似!你当然可以存自己的钱入银行,但是根据联邦法律,美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如果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必须对这笔资金进行申报。如果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IRS 申报可疑活动报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所以,如果这就是你自己的$50万美金,该存就存,但不要自作聪明,分51笔1万美金以下去存,因为这样做反而会引起怀疑,还不如一次性存,一次性申报。
这个申报表格叫做 FinCEN Form 104,是由银行负责申报,但由于需要客户提供各种信息,客户会被告知。
情况四:我持 H1B 签证在美国工作,最近手头紧,一位美国的好朋友接济我,从美国给我打了$50,000美金。
先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这种情况下需要申报,并且赠予方需要付赠予税。
如果受赠方和赠予方都在美国,那就需要遵守国税局对于美国赠予方面的规定了。要知道,就算是赠予也是有赠予税的,但通常在美国是赠予方来缴税,如果需要受赠方付税则要联系会计师,请会计师帮忙处理。
然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赠予是可以免税的:
1)赠予部分的价值没有超过每个日历年的年免税额,以最新的2017年为例,年赠予免税额为$14000美金;
2)帮他人支付学费或者医疗费用
3)赠予发生在合法夫妻之间
4)赠予对象是一个政治组织作为特定政治用途
用于赠予税的表格叫做 Form 709。
情况五:我持绿卡在美国生活,最近想买个房子,现金不够,一个美国的亲戚先借给我$2,000,000美金,从美国的账号转账给我的。
这个情况相对就有点复杂了,可以分两个情形来说:
第一,亲戚很好心,把钱借给你,但最后说不用还了。如果不还钱,相当于这笔钱是送给你的,那么就等同于赠予,按赠予的法规处理。第二,亲戚还是很好心,借给你,又不收你利息。
如果是亲戚朋友之间比较小的金钱来往,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金额过大,比如这个例子里的200万美金,都足够在美国买一个豪宅了,那么就要特别小心。如果亲戚还是坚持不收利息,那国税局会把按照市场价格本来应该收取的利息部分作为赠予来看待,如果超过年免税赠予额,这位亲戚将会被征收赠予税。
7. 我有一个海外账户,里面有大约10万人民币,年底报税的时候要不要申报呢?
如果你是美国纳税人,就需要申报。美国有一项条款正式名称为“海外银行与金融资产帐户申报”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FBAR),落实对象为美国纳税人,主要是要求纳税人若在国外有一个(或以上)的金融帐户(如银行存款、投资帐户、共同基金 Mutual Fund)或签名帐户 (signature authority),一年中任何时间的总和最高额超过1万美元,同样在每年报税截止日4月15日前要用 Form 114 (e-filing system) 向美国财政部申报。(财产申报不代表要缴税,所得收入和资本收益才要缴税)
假如有绿卡、在中国也交了税的英达不想向美国再次交税或尽量少交税,也是有办法的。他可以请税务规划师根据收入来源做出最佳的避税方案。对于刚到美国的新移民家庭来说,找专业人士打理财税问题是最安全省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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