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流行朋友合伙买房 还需注意财务风险

2017年02月01日 加拿大地产周刊




温哥华房地产市场发展火热,房价高昂,合伙买房(co-ownership)成为一种新兴的购房模式。温哥华的房产律师Richard Bell表示,过去一年,父母和子女合伙买房的情况越来越多,今年将会更多。



合伙买房少不了混合贷款

(Mixer Mortgages)


由于越来越多的人合伙买房,温哥华的一些银行和信用社如VanCity(温市信贷储蓄)正在向客户推销混合贷款(Mixer Mortgages)。VanCity信用社从2006年起就推出了专门针对合伙买房的混合贷款。


混合贷款允许伴侣、家庭成员、室友或朋友一起负担房贷。混合贷款最大的优点是灵活。借方可以和一个或多个共同所有人分享存款、贷款以及支出;房贷可以转让,支付方式灵活;每位贷款人都有修改贷款条款的权利,例如一对夫妇想要20年的偿还期,而他们的朋友想要30年的偿还期,这都是可以协调的。比起一般的贷款,这种方式涉及了更多方的利益,为了保护每个房屋所有人,混合贷款的申请过程正变得越来越规范。



合伙买房财务风险高


不过,VanCity的专家表示,合伙拥有房产并不适合所有人,如果各方起争议、有业主死亡或是离婚,都会让合伙关系变得艰难。房地产律师Randy Klarenbach也表示,他强烈建议其客户不要轻易以合伙的方式购房,如果合伙买房的各方没有亲属关系,很容易出问题,事情会变得比较复杂,归根结底有巨大的财务风险。专家还建议持有房屋产权的各方立下书面协议,以备各种意外状况。


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有书面协议存在,合伙买房的各方一旦有纠纷,最终还是要对簿公堂。比如合伙买房的Belben夫妇(以下简称B夫妇)和Veroni及MaKay夫妇(以下简称VM夫妇)就闹上了法庭。




好友合伙买房友谊破裂告上法庭


B夫妇和VM夫妇在温哥华煤港社区中心结识,并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当时B夫妇住在一套公寓里,由于孩子的出世他们决定要搬到一个大一点的房子里去。B夫妇向VM夫妇谈起了自己的购房计划,恰好VM夫妇也有兴趣购买独立屋,但资金不够。两个家庭一拍即合,在2008年初合伙以100万元购买一套位于北温西41街、有五个卧室的两层独立屋,其中B夫妇持有60%的权益,VM夫妇持有40%。该独立屋有2个独立出入口,两家共享车库。


一开始,两家的关系非常亲密,并希望在逐渐高涨的温哥华地产市场上赚到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家庭的关系逐渐恶化,友谊瓦解,B夫妇更是想解除两家的生意伙伴关系。根据两家合伙买房的协议,合同任何一方都有权在合理知会的前提下终止合同,并且不必向另一方解释原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既可以出资购买另一方所享有的权益,也可以将自己的这部分权益卖给另一方。如果这两个方案都行不通,则可以将该房产挂牌销售。


2015年4月,B夫妇告知VM夫妇希望在两三个月后终止合伙关系,但VM夫妇告诉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考虑该如何做。后来,B夫妇聘请了律师,希望以21万元的价格购买VM夫妇所持有的部分,他们给出的房屋市场估价为136万元。


VM夫妇也聘请了律师回应,但决定先不卖房,而建议等到2017年10月当该房屋的抵押贷款到期时再挂牌销售,或者按B夫妇的意愿,对房产按55%和45%的比例分割,并出资购买B夫妇所占的55%的部分,不过房屋市场估价为125万。


但B夫妇不想再多等两年才结束两家的关系,于是告到法院,想让VM夫妇以21万元的价格把他们那部分权益卖给自己,或者是即时把房屋挂牌出售,并按照双方的权益比例分配卖房所得。


由此可见, 合伙买房的财务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更多相关内容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


关于《加拿大地产周刊》

我们是大温地区知名周报《加西周末》出品的地产刊物。

我们立足温哥华,放眼加拿大,致力于做大温地区最认真、最专业的地产杂志!


广告招商

热线电话:604-270-6606


文章投稿

我们欢迎地产界人士为我们供稿或开设专栏。*

电话:604-270-6606

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稿请在标题中注明《加拿大地产周刊》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