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来,随着中国开放独生子女政策并允许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一些上了年纪的中国女性为了实现再生一个孩子的梦想,纷纷找上了代孕机构,而在这时候,代孕的需求与日俱增。
据了解,内地医疗部门官员禁止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开展“任何形式的代孕”,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的做法也是明令禁止的。而美国的部分地区是合法的。
代孕不是不能合法化,恰恰相反,要在在禁止商业代孕的原则下适当放开。如果代孕全面放开,却不加监管,将是一场人类的噩梦。但人性的需求同样不能无视。与其逼他铤而走险地走夜路,不如打开大门让他走大道。
说起女人的子宫,谁都乐意说上几句。人民日报都报道了,不凑凑热闹更是天理难容。普天之下一派反对之声,网友们似乎从来没有这么团结过。可是,代孕为何就不能合法化呢?
从全国首例龙凤胎代孕案说起
因妻子不孕不育,高俊与李琳夫妇以找人代孕的方式生子。他们购买卵子后由高俊提供精子,通过体外授精联合胚胎移植技术,委托他人代孕生育了一对龙凤双胞胎。后高俊突发急病离世。高俊的父母将李琳诉至法院,主张龙凤胎的监护权。
该案就是全国首例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是代孕给他们弥补了缺憾,如果不是高俊发生意外,他们的生活会很幸福。当然,也是因为代孕所生,因此有了监护权之争,这正暴露了代孕在法律不明状态下的尴尬。
我们要提防的是无法可依,而不是明明有这么多需求并导致了纠纷,还视若罔闻。事实上,关于代孕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如代孕当事人之间的身份认定、遗产继承问题、未成年人的监护权等目前都处于立法真空,法律是否还要继续闭上眼睛?
代孕的需求是否存在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特别规划署的报告,中国不孕夫妇大约有1500万对。代孕被法律明令禁止,这就导致一旦女方不孕,便没有法律能够支持的辅助生殖技术供这对夫妻繁育后代。
另外,我国存在大量的失独家庭,一旦子女因风险性事件或疾病去世,常常对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对于大部分无法生育的失独者而言,代孕可能是唯一的出路。
知乎上喷子无数,都说看来二胎政策实施得不太顺利。但其实任何一个人都应该享有生育、养育后代的权利,代孕作为人类借助现代科技实现生育权的一种方式,能够满足以上几类人群的生育需求。若将代孕一刀切地禁止,实际上是否认了上述几类人的生育权。
俄罗斯、印度以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允许包括商业代孕在内的代孕行为。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以及北欧一些国家允许非商业代孕,非获利性代孕合法。这些国家的法律对代孕有了了规定,代孕并非恶魔。
为什么反对代孕合法
根据某网站的投票数据,90%以上的的网友选择不支持代孕合法化,主要有以下原因:
1、伦理问题
代孕的情况下,孕生和卵子提供者并非同一人,代孕委托者甚至与孩子毫无血缘关系。若一位女性提供卵子,她的母亲为其代孕,那这位女性和代孕所生的孩子是什么关系呢?
这无疑会导致家庭角色、伦理关系的混乱。试问,男子捐精也可能带来同父异母兄妹结合,现在为何那么多人还为精子库精子告急而忧心?建议学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
2、物化女性
女权主义者这几日尤其坐不住了, 他们说代孕是对女性生育功能的利用,商业代孕更让人怀疑是否是将子宫变为可以合法买卖的商品。很多人甚至认为放开代孕会导致人口贩卖大量激增,底层女性极有可能在不自愿的情况下被迫代孕。但黑市代孕大量存在,这些女性生而为人的价值谁在肯定?
3、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模糊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父母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对于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导致代孕子女在抚养权认定、继承资格等问题上无法可依。但合法化必然伴随着代孕子女认定的法律规定,事实上在首例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中,法院类推适用了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来认定,也是不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创举?多少带点无奈与悲情的味道。
4、社会问题
非法地下代孕一直大量存在,只怕代孕一旦放开,会导致代孕急速膨胀。另一个问题是违约风险。若代孕所生婴儿发生畸变,谁来负责,如何处理?若代孕委托方在代孕结束后反悔,孩子怎么办?若代孕母亲割舍不下孩子,拒绝将孩子交给代孕委托方,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其实,以上反对意见针对的主要是商业代孕,无论是可能加剧的人口贩卖,还是出租子宫对女性人格的贬低,以及代孕子女的身份认定等,都是立法能够预见且会避免的不利后果。商业代孕绝不可行,非法代孕更是需要严令禁止,但需求真真切切地存在着,宜疏不宜堵。
开放代孕的后果
代孕合法化真是百害而无一利吗?也不是。
不孕不育的家庭,可以得到养育儿女的机会;失孤家庭,可以重获生活的希望;一些城市女性,可以避免怀孕生产的痛苦。
但在小编看来,这些都不是开放代孕的有力支撑,在目前的国情下,代孕合法化的危害远远大于它的作用。
如果合法化,下面这些问题可以预见:
1.女性子宫成为商品,一些底层女性将沦为代孕机器
《人民日报》声称要避免商业化的代孕,但用脚趾头想想都不可能,有哪个正常女孩会免费给四五十岁的大叔生猴子?圣母转世?
所以,一旦开放代孕,就意味着允许女性出租自己的器官,商业的利益驱使下,子宫将成为移动的商品,可以任人议价、买卖。一些家境贫穷的农村姑娘,会不会被父母逼着代孕,为自己的兄弟挣彩礼买房钱?樊胜美这样的例子现在都不少,更别提代孕的利润有多诱人。
到时,女性还有什么地位可言?
2.代孕合法化滋生黑色产业链
很多人担心,一旦代孕合法化,就会出现拐卖女孩囚禁起来生孩子的情况,事实上,绑架女性去代孕的情况很少发生,因为怀孕是一个技术要求很高的医疗行为,在高度精神压力与情绪压抑的情况下,流产率非常高。
我们真正需要担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贩卖婴儿。
举了个真实例子:
一对白人夫妻,女方不育,医生建议他们有偿收养。夫妻不愿收养印度婴儿,医生告诉他们,是白种人血统的孩子。在交付定金的第二天,在一家餐厅医生抱来了几个白人婴儿供夫妻选择。医生说这是患者不要的。
事实是,在提取卵子时医生欺骗患者,比如排卵了8个,医生告诉你只有6个。除了植入伴侣指定的那位代孕母亲之外,还会植入其他女性。这样就能确保代孕绝对成功,反正代孕母体便宜。多生出来的孩子不会打掉,生下来以后领养给外国家庭,又是一笔钱。
这件事被揭发以后,有个白人母亲说:我无法想象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孩子,在被人当成商品交易。
在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的中国,谁敢保证这样的事不会发生?
3.代孕母亲和婴儿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代孕母亲在整个商业链处于底端,没有议价能力(中介控制),生产环境难以得到保障,更别提生孩子是一个极大风险的事情,万一流产甚至死亡,谁来承担责任?
还有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代孕妈妈生了先天性畸形的宝宝,算谁的?还有,万一供体夫妻对孩子性别、长相等方面不满意,抛弃孩子怎么办?
美孕试管代孕三胞胎
写在最后的话
2014年轰动全国的无锡冷冻胚胎案中,法院支持双方父母可以取得胚胎所有权,同时强调“权利主体在行使监管权和处置权时,应当遵守法律且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损害他人之利益。”老人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他们目前不会去做代孕,待法律政策允许时再做考虑。
的确,代孕不是不能合法化,恰恰相反,要在在禁止商业代孕的原则下适当放开。
首先,对申请资格进行严格限制,比如“四十岁以上失独家庭”,或者“丧失生育能力家庭”等。
其次,严格的政府管制,实行“无偿”或者“双盲”。也可借鉴国外经验,在代孕合同实施时,同时签订“领养协议”。即代孕被委托人主动放弃监护权,由代孕委托人立即领养,与子女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 最重要的是代孕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必须达成合意,尤其要经过孕母的同意。
莫言在小说《蛙》中有这样一句话:“无数像陈鼻一样的女性像被批量养殖的牛蛙一样替别人生孩子。”如果代孕全面放开,却不加监管,将是一场人类的噩梦。但人性的需求同样不能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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