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南澳自由党近日宣布,若赢得明年三月的南澳大选,将赋予当地警方先发制人射杀恐怖分子的权力。
在审视悉尼人质胁持案的死因研究报告后,新州七月底通过立法赋予警察法律权力,当警务处长将严重事件列作恐布袭击并发出准许后,警员可先发制人开枪击毙恐怖分子嫌疑人。"射杀权"在全国引起了广泛讨论。
南澳反对党领袖Steven Marshall表示,如胜出明年省大选,将赋予警务处长同样的权力:"当案件被列为恐布袭击,警员便获准使用致命的武器,让无辜市民远离恐怖主义威胁。"目前制度下,南澳警察仅在人质生命受到直接威胁时才可实施致命一击。此外,Marshall将允许警方监控阿市公共场所和重大活动,提防任何恐袭可能性。
南澳警察厅长Peter Malinauskas回应指,自由党此前并无与警方就此事进行磋商,并斥责自由党"只是为了上头条而非打算做实事"。他还说警方早已开始监控重大公共活动:"自由党煞有介事地出来宣布一些我们已经做了的事项。幸好南澳警方早已切实维护公众安全。"
阿德莱德大学讲师David Olney认为当地警方已做得足够多:"我们这个较小的州没有足够的资源去投资和组织更严格的安保措施。我们已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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