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加拿大人把猪作为自己的宠物来豢养,但加拿大不少城市的法规却禁止居民养宠物猪。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记者维利克Frances Willick的报道,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北肯特维尔镇(North Kentville)的一位小哥,诺亚·格雷夫斯(Noah Graves)最近遇到了麻烦,因为当地政府两个月前造访了他的家,说他作为宠物饲养的两头猪属于肉猪,不能继续养下去。
据政府官员解释,政府收到一位居民的举报,说看到一头3百磅的大猪跑到他家后院撒欢。
小哥告诉那位政府官员,这不可能是他养的宠物猪,因为他养的两头宠物猪个头小、体重轻:1岁半的爱因斯坦(Einstein)只有45磅重,而2岁半的威斯丁(Winstin)也不过60磅重。
但政府官员不为所动,给了小哥两张罚单,每张罚单237.50加元;告诉小哥必须在8月底之前把这两头宠物猪处理掉。如果逾期小哥还没有把宠物猪处理掉,就会继续得到政府罚单;如果还拖下去则会被告上法庭、面对更多的处罚。
可这位政府官员并没有在罚单上指明诺亚到底是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市政府的规定。
由于小哥住在父母家,所以罚单是开给他爹的。
在回答记者的问题时当地政府发展规划部门的负责人加沃里克Trish Javorek说,根据市政法规 animal control bylaw 12A,在居民住宅区除了猫、狗和鸡之外居民不能饲养其它动物。而小哥说他在两头小猪还是小猪仔时就开始用奶瓶喂养它们,他实在是太喜欢两头宠物猪了,不可能把它们送到屠宰场去。
小哥说他在考虑两种选择,一是要求当地政府把他父亲的住宅从居民区改划为可以饲养宠物猪的区域;如果这条路走不通,他想把两头小猪送到当地的动物园饲养。尽管小哥担心两头小猪在动物园不会得到他给小猪提供的关爱和呵护,但总比要把自己的宠物猪送到屠宰场要好多了。
经过了这一事件的小哥给其他宠物爱好者的建议是,在决定养猫狗之外的宠物之前,先要向自己所在的市镇政府确认要养的宠物与当地政府的法规没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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