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上艾滋病被认定为“道德宽松”,这个中国人移民被拒却成功翻盘!

2018年01月17日 加拿大移民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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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华人申请中国父母到加拿大团聚,但由于父亲被发现染上艾滋病,他的申请被拒。


当事人为一化名A.B.的62岁中国籍男子,他的两名女儿拥有加拿大国籍,正居住渥太华。

 

2009年,其中一名女儿申请A.B.及母亲来加拿大团聚,但A.B.接受身体检查时被证实对艾滋病毒HIV呈阳性反应。

 


2013年,移民部官员通知申请人,A.B.的身体状况可能增加加拿大医疗系统压力。虽然申请人回复指愿意承担A.B.的艾滋病医药费,同时要求以人道理由接纳申请,但移民部仍于2014年否决A.B的来加拿大与女儿团聚

 

申请人于是上诉至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RB)辖下的移民上诉仲裁庭(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IAD),上诉书指A.B.因艾滋病而在中国饱受歧视,但IAD去年仍维持移民部裁决,认为没有充分理由通过申请。

 


2017年,IAD审裁官斯特林 (Michael Sterlin)驳回有关上诉时,更谴责申请人父亲因有外遇染上艾滋病是“道德标准宽松”(loose morals)。

 

这名审裁官在裁决中称:“这名病人道德标准宽松,是通过性接触感染艾滋病的关键原因,事实上这名父亲确实是因为外遇而染上艾滋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名父亲要到审裁小组直接询问染病原因才从实招来。”

 

斯特林又指A.B.是“冒着婚姻告终的风险而发展外遇”,情况足以令审裁小组反感:“这名父亲因为外遇而染上艾滋病实属不幸,但必须重申这是他要自行承担的风险,虽然染病并非必然,但这是可预期的结果。”

 


联邦法院到最近推翻IAD的裁决,并要求IAD重审申请,同时谴责斯特林在审理申请时充当“道德警察”,但斯特林本人早于审理此案后的去年6月离职。

 

联邦法官艾哈迈德(Shirzad Ahmed)在裁决时强调:“A.B.感染艾滋病毒的因由,乃至任何与他道德品格相关的问题,与当局处理这宗家庭团聚申请根本毫无关联。”


对于联邦法院的裁决,申请人律师李温妮(Wennie Lee)表示欣慰。她又解释说,中国文化最重视个人与社群联系,因此在中国感染艾滋病而遭受社会排挤,会令当事人承受无比沉重的压力,要求当局重新考虑以人道理由接纳团聚申请。


来源: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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