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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5日),政府宣布了对于雇佣法的修改方案,其中就包括对“90天试用期”的限制。
从今以后,只有人数少于20人的企业才可以对新员工采用“90天试用期”;其他雇主仍可以规定考察期(probationary period),但在此期间不允许无正当理由解雇员工。
听完这个消息,公司里还在试用期的同事这样看着我……
而我偷偷看了一眼此时的老板……
虽然难以置信,但这项政策可就真的要开始实施了。
事实上“90天试用期”由国家党政府于2009年颁布,一开始只适用于小企业,到2010年普及到所有雇主。国家党设立这个政策目的是为了鼓励雇主们聘用高风险求职者(high-risk job seekers,即有犯罪历史或不光彩背景的人等)。
但是新西兰财政部2016年的一项研究发现:没有证据表明“90天试用期”增加了雇佣率,对于普通求职者和高风险求职者的雇佣率都没有影响。
除了对“90天试用期”的修改,新政策还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保障员工用餐和休息的时间
在遭遇不公正解雇后,复职将成为首要获赔方式
在签订集体协议的前提下,新员工有权享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待遇
如果弱势员工的雇主发生变化,该员工仍可享受与之前相同的工资和待遇
雇主需要向新员工提供工会信息,并让员工自己选择是否要加入工会
工会代表无需雇主同意便可进入工作场所开始集体谈判,前提是选择合理时间
确保工会代表拥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完成相应的任务
预计新立法将于2018年2月上旬进入国会一读。
由此可见,自工党政府上台后,新西兰政策明显向雇员权益倾斜,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新西兰最低时薪标准将在2018年4月1日上调,由目前的15.75纽币上调至16.5纽币。
那么开心的员工和伤心的老板
你站哪边?
文章来源 | 奥克兰生活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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