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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想象自己一直在一个地方学习、工作、生活,可你在法律上却不是这个地方的人吗?温尼伯女子德莫斯(Anneliese Demos)就无法想象这种荒谬的事情,上周,她突然接到了政府的邮件,邮件里面说她不属于加拿大公民。
这封邮件如同晴天霹雳,搅乱了德莫斯的生活。
德莫斯今年39岁,已经结婚19年,育有4个孩子,她做了两份全职工作,每年缴税。怎么看,她都是一个大大的好公民。但是邮件上写得清清楚楚,她不是加拿大公民,她的公民卡已经被取消。
德莫斯很震惊也很伤心,她说:“这是我的家,这是加拿大,我一生都住在这里。”
现在的这种状况和德莫斯幼年的一段经历有关。
德莫斯是国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加拿大人,但是她却不是在加拿大出生的。1980年,德莫斯的父母带着年幼的德莫斯离开巴拉圭,移居加拿大曼尼托巴省斯坦巴克(Steinbach),那时她才两岁,她还有政府当年签发的公民卡。
但是后来加拿大联邦政府颁布了一项法规,要求国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前重新申请公民身份。而哈珀政府又在2009年废除该法,但没有追溯日期。也就是说,人们没有在28岁前重新申请身份,就会错失申请机会,错过时间就没有办法补偿了。
很多基督教门诺派教徒受到影响,德莫斯就是其中一人。其实,许多人根本不知道加拿大有这项法律,他们就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了公民身份。
这种人被称为“失落的加拿大人”。
前门诺中央委员会渥太华办公室主管詹森(Bill Janzen)说,他在2008年退休后,已经办理超过200件“失落的加拿大人”个案。
德莫斯的问题开始于2012年,那时她去申请护照,护照部门官员告诉她,因为出生年份和出生地的关系,她可能有身份问题。
官员拒绝了德莫斯的护照申请,要她填写一张公民身份证明表格。之后,她收到政府回函和公民证,然后她又顺利地办理了护照。
德莫斯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了,但是直到2017年12月22日,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写信给她说:“我认定,你没资格领取加拿大公民证。”甚至还要求德莫斯退还公民证给渥太华护照部门。
德莫斯的护照今年4月就要过期了,她非常担心,假如她使用这本护照可能就无法返回加拿大了,因为她现在已经不是加拿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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