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中旬,中国太原的张女士报了一个新西兰澳大利亚的12天跟团游。
由于是独自一人,张女士选择了旅行社的酒店拼住方案。
来自《成都晚报》的信息显示,到达悉尼前,领队要她和团里一个80多岁的毕大爷同住,她以为时在开玩笑,欣然答应,直到签下了一个手写的住房同意书,她依然没当真。
但,这真的是真的。
原来,她需要和毕大爷,以及领队陈宇合住。
她觉得和这位室友生活习惯有差异,多次提出要换房,但被拒绝。
之后在墨尔本,一天夜里,她再无法忍受,要离开旅行团所在的酒店。
好不容易拦了几辆车,最终找到了另外一处酒店(很远),但在向导游索要护照时被拒(所以无法入住其他酒店)。
之后,手机还没电了,在酒店大厅熬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是当地一个华人帮她安排了一个房间休息。
这个闹心12日游的最后3天,张女士太累,也没有了心情,很想提前回国,没有再参团,直到要飞回中国的日子,才和大家在机场汇合。
1月22日,张女士再次问导游索要护照,称要为买的东西办理退税,可是又被拒绝了。
张女子说,导游当时说她的护照不能办退税,而且是移民局不让把证件还给她的。
张女子随后报警,之后警方出面,才拿回了护照。
可事情没完,张女士的家人说,曾收到一条短信,说张女士被举报为偷渡,还有一笔800元的联运费被刷走,现在还被旅行社举报。
之后,张女士联系了移民局,得知自己根本没事。
现在她要求:
预订平台途牛网或旅行社承担她在墨尔本住宿费1050澳元,2次的打车费172澳元;帮助追回在酒店丢失的移动wifi,保温杯;退回多支付的800元费用;道歉并确保自己没留下任何不良记录。
旅行社方面的说法是:
当时没办法,其他房间都满了,只有这间有两位男士的,且张女士又不同意出钱单独住一间,实属无奈之举。
按照澳大利亚移民局的法律,所有在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持有中国旅游团队ADS签证(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的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团。
张女士擅自脱团玩消失断联系的做法确实使得旅行社必须把她上报给移民局,不然被抽查到的话,全团都会可能被遣送回国。
导游表示,这是职责所在,实在无法把护照交还给她,他们在飞机降落成都之后第一时间就归还了护照。
至于那800元,是所谓联运费,是对方与途牛签订的合约,旅行社并不清楚情况。
律师表示:双方都有过错。
旅行社与张女士签署的住房同意书,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可视为无效。
但是张女士应遵守澳洲法律,境外游时要尽可能听从安排,绝不该擅自脱团,应按旅游合同行事,包括路线,住宿等。
同时,旅行社可以统一保管游客的证件,但导游无权扣押游客的护照,应该合理与游客协商,当时应该看是否能够和哪位游客的室友协调一下,而不是直接和游客冲突;旅行社方面有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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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讯整理自齐鲁晚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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