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当起自中南海的飓风卷地而来,浊浪排空,阴风怒号,多少老谋深算的权臣,多少武功显赫的元勋,多少权镇一方的封疆大吏,顷刻间都失去了正常的判断能力,他们乖乖地低下了头颅,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刘少奇留下的只是“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一句话。“文革”发生之初,许多在权力舞台上沉浮多年的高官几乎都没有搞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老毛要玩什么花样,更不必说挺身而出质疑这场涉及全民族命运的动乱,公开说出自己的态度。迄今为止,我们已知在历史的大浪前面,说出了真话,直指皇帝新衣的只是几个可敬、可爱的小人物,他们或被囚,或被杀,付出了青春和生命的代价,但一部“文革”史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才有了一点人的气味。历史应该铭记这些人的名字——王容芬、刘文辉、遇罗克、陆洪恩……他们比那些高居庙堂之上、曾被毛泽东打入地狱的大人物远为重要,他们当年对“文革”的清醒和洞察才是我们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资源,他们身上显示的道德勇气也是人类文明赖以生生不息的根本动力。
1966年9月24日,北京外国语学院东欧语系德语专业的四年级学生王容芬给毛泽东写了一封简短的信,其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文化大革命不是一场群众运动,是一个人在用枪杆子运动群众”,并郑重声明自己从即日起退出共青团组织。她曾参加天安门的“8·18”接见,就是在这次红色海洋的集会上,林彪的讲话让这位学德语的学生想到的却是希特勒的讲话录音,她说两者简直没什么区别,从天安门广场回来,她强烈地感到“这个国家完了!这世界太脏,不能再活下去”,她最终决定豁出去也要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她给中共中央、给共青团中央、给团校、给“伟大领袖”写信,贴上邮票寄出,然后买了四瓶敌敌畏喝下,她当时确是抱了必死的决心。可是等她醒来时,她已经躺在公安医院,接着被送往监狱。在关押了近10年后,她在1976年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三年后被无罪释放。为了那封信,她在狱中耗费了13年的青春,进去时她是一个19岁的花季少女,等到出来时她已经33岁,牢狱在她身上留下了永难磨灭的痕迹,她明显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她后来成了研究马克斯·韦伯的专家,进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会研究所。她是幸运的,比起因为揭穿皇帝的新衣而遭枪杀的遇罗克们,她毕竟活下来了,见证了“文革”的潮起潮落,看到了造神运动的陨灭。
当19岁的王容芬说出“文革”不过是“一个人在用枪杆子运动群众”时,30岁的上海青年右派刘文辉写下了洋洋万言的《驳文化大革命十六条》,他直言不讳地指出:“文化大革命强奸民意,疯狂迫害民众,是全民大迫害”,“当权者人人自装,登天安门城楼掀起疯狂的红卫兵运动,宣扬穷兵黩武,高唱世界革命,控制报刊广播,操纵全国舆论,对内专政暴行,镇压知识分子,焚书坑儒推行愚民政策,比秦始皇更犹过,处人人唯唯诺诺不敢言,陷社会暗无天日,使神州大地百业俱毁,遍地饥饿赤身,穷山荒乡,白丁文盲。工人不干活,农民不种田,学生不读书,教书者牛棚劳役,形形色色流氓高喊革命口号。武斗伤民,残酷迫害,抄家捕人,惨无人道……”他呼吁“民主主义者在抗暴斗争的旗帜下联合起来”。他和弟弟一起复写了14份,以匿名信形式分别寄给北大、清华、复旦等14所著名的大学。
1957年,20岁的刘文辉因为给厂里领导提整风意见而被打成右派,主动要求到艰苦的海岛上工作,一度想偷渡出境,被定为“现行反革命”,1966年春天被开除公职,押回上海老家监督管制,但他没有放弃独立思考和对民族命运的关切。如果说少女王容芬一眼看穿“文革”仅仅基于一种朴素的直觉,或者说是生活的常识,那么刘文辉是经过长期的理性思考,是有坚实的思想基础的,他读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书,也通读过《鲁迅全集》,而且对胡适的思想也不陌生,他曾起草一张大字报,让他弟弟乘夜色张贴到上海交大的校园里,其中说:“我们提倡怀疑是反对武断,反对一切教条主义,一个自由独立的人和组织,对于一切思想,一切主义,必须要通过怀疑,而后可以相信,必须仔细考究过,然后可以相信,否则就是盲从。我们要提倡坚持独立思考,反对思想专制,反对精神奴隶。”
从中我们不难看到胡适思想对他的影响,这样清醒、理智的的声音在一个举国疯狂的造神时代尤为难得。“文革”只能发生在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度,固然没有错。“文革”也只能发生在一个缺少独立思考的民族。刘文辉当然知道自己这样做意味着什么,他将为此献出生命,他对弟弟说,自己甘愿做当代的谭嗣同、中国的普罗米修斯。他的理由很简单,如果不去撞枪口,“全让毛泽东一人专制独裁,为所欲为,中国迟早会退到封建旧社会去!”“古今中外,反专制反独裁,必然有人以身许国,抛头颅、洒热血,唤起苦难而软弱的民众奋起反抗,那末,今天就从我刘文辉开始吧!”
1966年11月26日,月黑风高之夜,刘文辉兄弟双双被捕。1967年3月9日,刘文辉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到1981年才宣告无罪。
即使在黑暗、残酷的“文革”牢狱中,海外归来的上海交响乐团指挥陆洪恩不愿苟全性命,临死前夕他慷慨直言25分钟:“我想活,但不愿这样行尸走肉般地活下去。‘不自由,毋宁死’。‘文革’是暴虐,是浩劫,是灾难。我不不愿在暴虐、浩劫、灾难下苟且贪生。”“‘文革’消灭了真诚、友谊、爱情、幸福、宁静、平安、希望。‘文革’比秦始皇焚书坑儒有过之无不及,它几乎要想整遍大陆知识分子,几乎要斩断整个中华文化的生命链。”“如果社会主义就是这样残忍无比的模式,那么我宁做‘反革命’,宁做‘反社会主义分子’,不做专制独断、一味希望个人迷信的毛的‘顺民’!”四天后,他被枪决。当时同狱的年轻政治犯刘文忠多年后写下回忆录《风雨人生路》,记录了这位音乐家生前掷地有声的这番话。
遇罗克因《血统论》触及了特权社会的要害而遭枪杀,他早在“文革”之初就对“文革”充满怀疑,认为“这么不正常”。他是那个时代少有的几个清醒而坚强的思想者之一。与遇罗克相比,刘文辉受到的关注实在是太少、太少了,他弟弟刘文忠2004年在澳门出版的《风雨人生路》,印量很少,鲜有人知。我印象中只是《开放》杂志曾经有人撰文介绍过刘文辉其人其事。在祭奠“文革”四十周年时,不知还有多少人还会想到这个思想先烈,想到有人竟敢在“文革”之初冒杀头的危险也要说出真话。
四十年前翻滚的浊浪依然在历史中喘息,生者的头顶不是自由的蓝天,死者的亡灵未得到安慰,“文革”在四十年后仍是一个大大的禁区,欲纪念都不得,更不要说公开的反省和讨论。其中隐含的逻辑仿佛是不准公开言说的东西就是不存在的,强权迫使全民族遗忘“文革”,恰恰证明“文革”不应该被遗忘。我们拒绝遗忘,更拒绝有选择的遗忘,关注“文革”首先要关注刘文辉、遇罗克那样的冤死者和王容芬那样的幸存者,他们从一开始就洞穿了那场绵延不止10年的闹剧的奥秘。我们更不能忘记,当遇罗克被枪杀后,高干子弟们曾经欢欣鼓舞,他们毫不隐晦地说“主席还是维护本阶级的利益的”。据说,遇罗克被枪毙的最后决定就是公安部长谢富治上报毛泽东,毛亲自批准枪决令的。[见陶洛诵《生之舞》,香港星辉图书有限公司2005年7月版,107页]
200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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