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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推出【天合专栏】
今后将定期给大家科普法律常识!
(天合律师事务所介绍:NewStars联手天合律师事务所推出法律服务!家庭纠纷/租房争议/雇佣关系等法律问题,天合给你专业服务!)
在给介绍澳洲租房合同和法律问题之前,来简单考考大家几个问题:
房子租到一半不想租了,赔四周的押金就够了!Yes or No ?
二房东没有权利转租,我可以用这点威胁他!Yes or No ?
房东没有和我写合同,我可以随时搬走!Yes or No?
以上答案统统为No!!!
租房问题一直是澳洲留学生的几大难题之一。留学生租房被骗,留学生租房押金不退还,租房遇到与二房东、三房东的纠纷等问题已经不再是新鲜话题。接下来一段时间,天合会定期为大家简单普及一下实用的澳洲租房法律知识,特别是留学生们应该了解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各种各样租房陷阱。
今天第一讲给大家介绍下标准租房合同(Standard Form)
在澳洲租赁房屋,若是从正规的地产中介处租得的房屋,中介会提供一份标准的由Fair Trading要求的租房合同。它是长这样:
在此份11页的合同中,规定了承租方与房东分别的权利义务,租金的上涨与下调、水电气费物管费如何分担以及房屋维修费用的分担等。此外,合同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条款:
一是承租方转租或者分租的条款,也就是什么情况下二房东是有受到到保护的;
二是提前终止合同的条款,比如承租方想提前结束合同需要赔偿多少的问题。
关于第一点,合同中是这样描述的:
解释:从这一条款可以看出,若承租人想转租或者分租该房屋,需要得到房东的书面同意,而房东拒绝的话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实践中,得到中介的书面同意也同样有效。所以说,如果你是从二房东那里租房,一般二房东都能得到房东的同意。不过还是建议审核一下二房东是不是真正的该房屋的第一承租人并且是不是得到了房东或者中介的书面同意转租或者分租。
关于第二点,也是我们律师接到过最多的咨询!!!
“我想提前回国,房屋不想继续租了,该房东赔偿多少钱?押金不要了总行了吧!”
关于承租方提前结束租房合同,我们看看合同中的约定:
解释:这是一条选择性条款,也就是根据房东或者中介的意愿会完全不同。这里的breakfee指的就是承租方提前结束合同需要赔偿给房东的费用。如果双方选择用这一条,那么承租方想提前结束3年及3年以下的租房合同,如果承租期还剩一半以上,那么需要支付6周房租来结束合同。如果承租期还剩一半以下,需要支付4周房租来结束合同。
但是!!!在最近的租房实践中,不少房东和中介在合同中划掉了这一条或者加上一条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提前结束合同除非有新的承租方继续接手。
也就是说
如果你想提前结束合同,需要自己找新的租客来接手或者支付剩余的房租加上房东或中介的广告费。
所以这种情况下,押金是远远不够的。
相关legislation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10(NSW) (the RTAct 2010)有规定哪些特殊情况承租方是可以无需赔偿提前结束租房合同,比如房东严重违约,承租人及家人身体等原因。另外,RTA也对需要赔偿情形下的赔偿数额规定了限制。针对这些问题,小编建议第一时间咨询律师了解清楚自己当前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更好的规划。
有些同学想说,反正我回国了我不付钱拿我也没办法,那小编也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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