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朋友圈
都有不少做代购和微商的小伙伴
韩国化妆品、澳洲奶粉、日本的马桶盖,朋友圈里的欧美、泰国代购……明年这生意不好做了。
因为新规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电商法》的落地,不仅使电商行业的发展终于迎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也必将带来这个行业的格局变化。谁会在未来受益?谁又将在未来被淘汰?
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据业内人士介绍,其中,前两类是大家所熟知的,也是最典型的电商经营者的表现形式。第三类是二审后新增的一类经营者。
以后怎么管理代购和微商?
1、必须进行登记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2、必须依法纳税
《电商法》的出台。并不是打压电商平台,而是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消费环境。
还有这些新规有好处
1、买到假货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2、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化妆品是是假的,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3、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
4、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以后再无“订了就不给退”的霸王条款了!
本文由微信公众号“钱江晚报”(ID:qianjiangwanbao)综合自海峡都市报、三峡晚报、人民日报
喜欢本文的亲们,请在页尾留言,点👍转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