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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
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72岁的中国移民Guogang Tao怎么也想不到,为了给私生女担保PR,他自己的PR都搭进去了。
2007年,中国男子陶国刚(音译)为妻子和两个孩子担保了PR,一家四口成功获得了新西兰永居身份。
2011年,陶国刚婚姻破裂——他向妻子坦白,他在国内还有一个私生的女儿;2014年,陶国刚再次为他的宝贝女儿担保PR,却等来了新西兰移民局的一纸驱逐令。根据新西兰移民法,申请人有义务向移民局通报可能影响PR裁决结果的任何相关事实或任何情况变化——而陶国刚在为前妻和两个孩子担保的时候,对于他在国内还有另外一个女儿的事实,只字未提。
高潮来了。对此,陶国刚的辩护律师称,依照新西兰法律,捐精/卵者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父母。这名“私生女”是2000年陶国刚捐精得来的孩子——孩子的母亲徐某是陶国刚在国内工厂的一名员工。那一年,陶国刚54岁。
▶新西兰规定的捐精者年龄限制:20~45岁
▶中国规定的捐精者年龄限制:22~45岁
移民仲裁法庭(immigration and protection tribunal)裁定:维持对陶国刚的驱逐出境判决。鉴于陶国刚的前妻和孩子还在新西兰,取消了对他入境次数限制,以便来新西兰探亲。联想到上周这条新闻:华人夫妇假离婚骗PR,坐拥奥克兰8套房,却因这件事一家六口成功躲过遣返…看来,人道主义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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