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新能源汽车中概股——蔚来汽车正式在纽交所挂牌上市

2018年09月14日 BD家族办公室涉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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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证监会(SEC)官网信息显示,美国东部时间9月12日,蔚来(NIO Inc.)正式在纽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NIO”,发行1.6亿美国存托股(ADS),开盘定价为6.26美元/ADS,公司总市值达64.13亿美元。摩根士丹利、高盛、摩根大通、美银美林、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瑞士信贷、瑞银证券和WR Securities等担任承销商。

 

蔚来IPO仪式的敲钟环节交由12名蔚来用户(包含普通用户、合作伙伴与蔚来员工组成的车主代表)完成,公司高管均不在12名敲钟人之列。成立四年的蔚来正式登陆美国纽交所,使蔚来成为2010年特斯拉之后又一进行IPO的大型电动车制造商,也成为中国电动车企业赴美上市第一股。蔚来汽车董事长李斌表示,蔚来成立不到四年,现在需要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上市意味着对企业有更高标准和更多责任,上市能募集更多资金,可用来研发更好的产品,为用户提供更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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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


上市主体:NIO Inc.

行业:新能源汽车

资本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NIO

发行价: 6.26美元/ADS

融资规模:10.016亿美元



蔚来汽车于2014年11月由李斌、刘强东、李想、腾讯、高瓴资本、顺为资本等顶尖互联网企业与企业家联合发起创立,并获得淡马锡、百度资本、红杉、厚朴、联想集团、华平、TPG、GIC、IDG、愉悦资本等数十家知名机构投资。

 

蔚来试图用主打网联化和性能的产品瞄准高端消费人群。目前,蔚来还没有从相关监管机构获得电动汽车生产牌照,因此它在成立初期找来了安徽江淮汽车为其代工生产电动汽车。蔚来汽车2018年6月到8月分别生产272辆、831辆、1097辆,一共生产2200辆汽车,一共交付了1381辆车,还有约1.5万台车待交付。据彭博社报道,蔚来汽车在招股说明书中指出,预计将在2-3年内获得生产制造许可证,并计划将其IPO收益的约四分之一用于完善生产设施和供应链。



美国金融研究公司SanfordC. Bernstein & Co.驻香港分析师Robin Zhu看来,蔚来被人“看好”的理由是它有潜力成为中国电动汽车的领军企业;而令人“看空”的理由却是,该公司“烧钱”的速度令人担忧,同时它还没有制造出具有变革性的产品。

 

此外,在此次上市进程中,公司也多次通过公开途径表示蔚来不仅是一家汽车企业,而是在通过提供高性能的智能电动汽车为用户打造极致体验,创造一种“令人愉悦的生活方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家‘用户企业’”。公司董事长李斌也表明:他将转移5000万股蔚来汽车的股份(约占他个人1/3的股权)至一家新设立的信托:李斌保留该部分股权的投票权,但股权的经济收益将通过信托转让给蔚来汽车的车主们,以此种方式来进一步推动蔚来汽车追求成为全球用户企业的初心,也加深蔚来与用户的关系。



2

公司财务方面


公司从2018年第二季度开始才有营收,2018年上半年营收为695.1万美元(约4599.1万元),其中汽车销售营收671万美元(约4439.9万元),其他销售营收24.1万美元(约159.2万元)。

 

公司2016年净亏损为25.73254亿元人民币,2017年净亏损为50.21174亿元人民币;2018年上半年净亏约33.25529亿元人民币(约合5.02565亿美元),上年同期净亏损为20.20522亿元。



3

公司上市结构


公司上市时结构图如下:

注:图中实线代表股权控制关系,虚线代表协议控制关系


公司的上市主体于2014年11月在开曼设立,后于2017年7月正式更名为NIO Inc.。公司主要通过其在中国、美国、德国和英国的分支机构进行商业运营。公司自2015年开始进行一系列结构重组搭建,整体结构采用了股权与协议控制结合的模式(了解更多上市结构重组信息,可垂询:[email protected])。

 

2015年2月,NIO Inc.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NIO Nextev Limited(以下称“NIO Nextev”);3月NIO Nextev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NIO Co., Ltd.),作为公司的全球总部;同月NIO Nextev又在德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NIO GmbH 作为全球汽车造型设计中心;11月,NIO Nextev在美国设立NIOUSA, Inc.作为公司的北美总部和全球软硬件开发中心;12月NIO Inc.在香港设立另一家子公司XPT Limited作为汽车系统和零部件研发中心。

 

2016年2月NIO Nextev在英国设立NIONextev (UK) Limited主要负责FE项目运营管理、策略及EP9超跑项目;4月,NIONextev在香港设立NIO SPORT Limited,该公司购买了NIO电动方程式车队,该车队现由英国公司进行管理;同月,XPT Limited在香港设立XPT Technology Limited专门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并在美国德拉华州设立XPTInc.作为一个在美国的运营中心。5月, XPTLimited在中国境内设立全资子公司蔚然(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蔚然江苏”),作为在中国境内的投资平台,该公司后于2018年5月作为控股股东设立了江苏蔚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月,NIO Power Express Limited在香港设立,并随后于4月在中国境内设立了WFOE蔚来能源投资(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称“蔚来能源”),主要用于新能源、电力等能源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及管理;蔚来能源下设有全资子公司上海蔚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持有武汉蔚来能源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同年2月,NIO UserEnterprise Limited在香港设立,并于三月在中国设立WFOE上海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中国各地分别设有38家子公司。

 

2018年3月,公司取得上海无人驾驶汽车的道路实地测试许可证,4月又获取北京的自动驾驶测试试验许可证。从4月到7月,XPT Limited、蔚然江苏与一些投资人达成股权购买协议,投资人总计向蔚然江苏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蔚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蔚然科技”)投入12.699亿元人民币,取得21.09%的股权。2018年6月,香港公司XPTTechnology Limited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蔚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了江苏蔚然科技。同月,蔚然(南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了南京蔚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进行新能源汽车配件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

 

鉴于公司的运营的业务中也涉及到增值电信业务,属于外商投资的限制类领域,公司在中国境内的WFOE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蔚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缤科技有限公司及该两家公司的股东们签署了一系列VIE控制协议,包括:《授权委托协议》(Power of Attorney),《贷款协议》(Loan Agreement),《独家业务运营协议》(Exclusive Business Cooperation Agreement),《独家购买权协议》(Exclusive Option Agreement)以及《股权质押议》(Equity Interest Pledge Agreement)。

 

公司通过境内WFOE与境内实际运营主体签署一系列VIE协议,能够实现虽然不直接持有运营公司的股权,但可以对运营公司进行有效的实际控制和管理,并从运营公司处获得实质性的经济利益。结构重组是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重要一环红筹结构的搭建需要有对中国法律和美国资本市场都有着深刻的了解和丰富实践经验专业团队进行辅助,才能有效地完成。如需了解结构重组业务,可垂询([email protected]


4

主要风险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   公司的汽车量产仍在发展中,很大程度上不能保证按期交付给用户;

2.   公司发展历史较短,在行业中仍面临巨大挑战;

3.   政府有关电动汽车方面激励政策的改变、减少甚至撤销都将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   公司汽车的运行状况可能不符合消费者预期;

5.   公司收到的ES8系列订单量有限,可能面临取消;

6.   电动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快速,替代技术或内燃机的发展都可能对公司电动车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7.   公司依赖于其供应商,而其中部分供应商是该种零部件的唯一供应商;

8.   公司的未来增长取决于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接受程度及需求。


5

主要监管法规


除一般适用的法律法规外,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受以下法律法规监管: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

《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37号)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6号)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76号)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财建[2015]134号)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财建[2016]958号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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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分析


10号文

据公司的中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进行的此次发行不需要通过《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所规定的证监会的审批程序,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证监会目前尚未出台最终规则或详细解释来说明公司的此种发行是否适用10号文;(2)公司的外商独资企业是通过直接投资而设立的,并非通过10号文规定中所说的并购“境内公司”的股权或资产而建立的;(3)没有条文规定协议安排受10号文规制。但是,公司也在招股书中的风险因素在中披露,公司无法保证中国的有关政府机构所得结论与公司律师的意见相一致。未来如果公司被要求需要依据10号文规定获得相关审批,则可能给本次发行造成很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会受到处罚,也可能面临无法获得审批的风险。

 

37号文

公司可能未完全得知所有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中国籍股东的身份,公司也无权强制要求所有的最终受益人都遵循外汇管理部门的登记要求。因此,公司无法确保所有的中国籍股东或是受益人(自然人或法人)都能遵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7号文”)等的相关规定去完成登记。如果这些中国籍股东未能根据37号文等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和变更登记,则这些中国籍股东或中国境内公司可能受到罚款等处罚,并可能影响到公司的跨境交易活动以及境内子公司的对外分红。


B&D 团队由具有法律、财务、金融、投行和基金等背景的专业人士组成,可为拟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企业提供法律、财务梳理、审计、金融公关等全方位综合的解决方案。团队对美国上市、私募基金等资本市场领域有深刻的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已帮助数十家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并在美国纳斯达克、纽交所,以及OTC市场等多个板块完成上市;除传统的IPO方式外,还以RTO/APO、 Self-registration、SPAC、Form-10、RegA+ Mini IPO 等方式助力企业赴美上市。同时,帮助已上市企业进行升板、转板、私有化退市、红筹回归等相关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发行人,还包括保荐人、财务顾问、基金投资人、公司大股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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