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正式确认!
这部法律,
直接改写了“代购”的时代!
只要你是代购,就算偶尔代购的留学生,都逃!不!过!若不按法执行,就算你在天边,都会把你抓到!并遭到严惩,最高罚款高达200万!!你,敢不遵守吗?
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并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那为什么要把《电子商务法》称为“代购法”呢?这部法律到底和代购有什么关联呢?
事实上,《电子商务法》的催生,是因为中国网购的兴起。虽然整个行业都是蓬勃向上,但事实上,却是法律的漏洞。某宝、某东、某猫电子商务平台出现的事故,层出不穷,却始终缺乏监管。而电子商务法就是为了整顿这一现象,同时,对于海外市场而言,“代购”就成为了重中之重!
因此我们将重点解读《电子商务法》,谈论对于代购的切身影响,带大家走出代购法的普遍误区。
注意啦,代购们!一不小心,就罚得你倾家荡产!罚款最高可达200万元!有些人可能觉得,我只是顺便给别人带点东西,不是什么专业的大代购,不会有什么大事~
但是!!当1月1日新规出台之后,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私人代购!若不按法执行,明年1月1日就是你们的死!期!
条例白纸黑字地写着:
这次中国新代购政策的出台,对小型代购店,是雪上加霜,因为他们分别要在两个国家申请执照!在两个国家交税!
因为代购法背后不仅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让经营店铺者缴税!缴税!缴税!
办完工商主体登记,意味着你要缴税缴税缴税!
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意味着你要缴税缴税缴税!
完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等制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意味着你要缴税缴税缴税!
但凡你的产品从进出国内外,就意味着你要缴税缴税缴税!
再加上中国出台的新税法规定,无论什么国籍,只要符合下面任意一种情况,就需要向中国缴税:
1、无论中国国籍还是外国国籍,是否拿了PR,只要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就属于居民个人,都需要向中国缴税。
2、即便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只要你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也属于居民个人,无论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取得收入,都需要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3、如果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你没有住所并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这样的人属于非居民个人,无需缴纳境外收入所得税。但如果你在中国境内有所得,也需要缴纳这笔钱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代购:执照、缴税,一个也逃不过!甚至在你不知道的时候:你,已经违法了!
除了成本增加,对于私人代购,还有无数“难题”要去解决。如果你已经是小有规模的代购,在某宝或其他电商网站上有自己的销售平台,例如这种:
那么赶紧去申请执照吧!!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行政许可或者销售资质,你将违法!平台将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另外,朋友圈的代购,才是真正的大头。相信现在大家微信里至少有那么几个代购吧,而且华人们或多或少都做过给亲戚朋友买点东西,赚点跑路费也算。
更有甚者,把代购直接变成了他们的工作。每天跑超市药店代购点,和上下班似的,在微信上推销产品,天天在朋友圈发发广告。
有许多留学生,就靠这样,直接把自己的生活费房租全部赚了出来。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微信代购这么分散,怎么可能管得到?
现实,会告诉你一个残忍的答案...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对于卖家而言,有责任和义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纳税信息。如果没有做到,会面对严惩!
因此,专业人士推断说:关于社交媒体例如微信,如果不整顿用户的“买卖行为”,有可能会遭到中国法律的重罚。
目前,对于通过社交软件/私人帮忙性质的代购,预计2019年待相应法规出台后,此类型的代购将受到规范。
平台为了不给自身惹麻烦,只能先整顿用户的买卖行为。若它手软,等待它的是政府更高额的罚款!
政府和平台双管齐下,就算你躲到天边,也可以把你抓着!真是应了这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事实上,现阶段的代购,自然是毫无规章制度可言,只是平常帮人跑跑腿,赚点零花钱罢了。本来成本就贵,累死累活跑来跑去的,说实话也就是卖劳动力赚钱。
而为什么会有人愿意买?无非也是看着两个字便宜。
而在成本增加,法律完善之后,对于消费者而言,好的一面更多,再也不用担心买到的是假货,有法可依,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对于代购而言,难度越来越大。不管是大代购还是小代购,都逃不过执照、缴税。然而,惩罚的数字如此惊人,一时的念头,可能导致倾家荡产!
代购再也不是想代就可以代了,但一切都朝着正规有序发展。代购的市场没有消失。但是在市场的大浪中,根基不稳的会倒,留下来的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代购们..
无可否认的是,在市场中稳住的第一步,就是依法经营!攻略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
依法注册依法审批
需要在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比如: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等。
此外如果卖家销售的是特殊类的产品或商品,必需要经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或者行政许可资格之后才可以进行销售。
比如婴儿配方奶粉,必须为带中文标签,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获取配方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食品,则需办理相关食品流通许可。
销售的保健品也必须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销售。
如实报税依法纳税
举例来看,小明是一名代购店的老板,他想要在淘宝售卖加拿大的产品,那么他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缴税,其中包括:
工商主体登记;
销售商品;
完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等制度;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
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卖家,面临最高50万人民币的罚款。如果涉及偷税漏税,则需要承担更高的罚款,并承担刑事责任。
不难看到,针对跨境消费缴税这一漏洞,政府此次的政策有效填补了税收。但是,在卖家面临中国和加拿大双方缴税的情况,这也加大了商户的税收负担。为了达到一个平衡点,还需要双方通力合作。
合理维权有法可依
在中国的电商平台上出售产品的代购、代购店或其他组织售卖假货,使用虚假宣传,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或出售假货属于违法行为。电商平台也将受到五十万到两百万不等的处罚。
近年来,“微商”发展迅速,消费者权益也很难被维护。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网络消费投诉多发,微商交易维权困难”占第一位。“微商”准入门槛低,交易系统不完善,同时,由于没有实体店,没有经营执照,没有信用担保,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当交易出现问题时,卖家可以直接删除好友或者更换账号来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维权难。
此外,恶意刷好评返现,购买水军刷好评的现象也层出不穷。如“亲,给个五星好评吧,有红包哦!”。有些商家在客人给予差评之后,会通过电话骚扰迫使消费者更改评价。
网友给出差评后被骚扰来源:新浪微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指出,任何的经营者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都应当是第一位的。《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保障。
物流运输责任明确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以上为《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在澳大利亚运输至中国的产品中,使用快递物流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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