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代购!再见,微商!国家正式出手,最高罚款200万!

2018年09月12日 发现澳洲



现在,只要一提买海外的东西,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会是代购。


全球代、澳代、韩代、日代…一打开朋友圈就会被各种各样的代购广告刷屏,谁的朋友列表里没几个代购简直就是脱离时代的“原始人”。


出趟国,给亲戚朋友带点东西无可厚非;


长期在海外定居,业余时间做做代购挣点外快,还能让生活更加滋润;


当然也有很多时间充足的年轻人,愿意经常出国只是为了代购东西回国,将这个作为自己的主业…


代购的出现带给了我们很多的方便,我们可以足不出户就买到很多国外物美价廉的商品。


但是,也有很多居心不良的人利用顾客对自己的信任,打着代购的旗号售卖着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假货,欺骗消费者。



但是现在,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不被不法分子侵害,国家已经出手监管:


在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并确定这部法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而这部商务法的出台,将会直接改写了“代购”的时代!


01   

一旦违规罚款200万


由于近年中国网购迅速发展,网购的群体也越来越庞大,但对应的法律监管方面却是一片空白。


天猫,淘宝,京东等这些电子商务平台的营业额逐年上升,但平台上所出现的安全事故也是频频发生,终其原因就是平台缺乏严格的监管。


当然,对于海外市场来说,“代购”就成了监管的重中之重。为了弥补这方面法律的漏洞,于是便有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诞生。



那这部法律究竟规定了什么,让它变得这么与众不同呢?


首先,在这部法律明确将微商、直播销售等列入了电商范畴。


不要以为这部法律和那些没事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的小代购没什么关系,只要你是买卖海外商品,无论规模多么小,那就是代购,也就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受法律监管!



其次,这部法律规定,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并且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两国的营业执照。


并且必须缴纳税务,如果发现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该法还有一条规定就是,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灯奶粉保健品之类产品,不得销售,极大程度地杜绝了假货流入市场的可能,保障了消费者食品安全。



并且条例中明确表明,如有违法,最高罚款高达200万元!



这部法律最特别的在于,其他法律或许都是对大型企业影响更大,而这部法律对于很多“代购巨头”影响并不大,反而对那些私人小代购有着很大的影响。


为此,有记者专门的记者专门采访了澳洲专业的内部人士。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新法律,大型代购公司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所以《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他们的价格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而相反对于小代购店,因为如果要不违法就要申请两个国家的申请执照,也就是要交两个国家的税!这对于小代购来说将会是雪上加霜。

 

由此,对于小代购来说,他们本就将所有成本压至最低价,以谋取薄利多销。

但现在如果要同时缴纳两国的税费,那相对应的成本费就会增加,那现实最明显的就是商品费用会增加…


以澳洲为例,本来澳洲代购就竞争激烈,原本价格已接近透明化,利润已经压到最低。这种时候,法律还出台了,无疑是对代购市场一次巨大的冲击…


02

以后将如何监管代购


事实上,这次法律重点针对的就是代购,尤其是已经有了自己自己固定客源的私人代购。


例如在澳洲,很多在澳华人或多或少都做过代购,给亲戚朋友买点东西,赚点辛苦钱,甚至还有不少留学生就这样赚出了自己房租。


并且很多代购都会有这样一个侥幸心理:代购那么多,那么分散,怎么可能管得到我这样的小代购?



为此,《商务法》第二十八条明确写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这要你要利用社交平台或者某些电商平台进行售卖,那就会自动受所用平台监管。


因为如果没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纳税信息,并且查出所在平台没有进行监管,那么代购和所在平台都将会受到十分严厉的惩罚。



法律明文规定: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卖家,最高可被罚50万人民币,但造成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更高的罚款。


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平台,最高可被罚200万人民币,但造成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更高的罚款。


而目前,对于通过社交软件或者私人帮忙性质的代购,预计2019年待相应法规出台后,以后此类型的代购也将受到规范。



平台为了不给自身惹麻烦,只能先整顿用户的买卖行为。因为若它对代购者手软,没有进行有力的监管,那等待它的只会是政府更加高昂的惩罚。


03 

被税影响下的代购真的要凉凉么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出国游”变成了“出国抢购”。当我们告诉身边朋友自己要出国的消息时,总有很多朋友会让你“捎”东西回来。


因为在中国,进口商品关税比较高,再加之有税费,还有商家各种各样的费用成本,明明比较廉价的商品到消费者手里就会变得比较昂贵,于是代购这个行业便应需而生了。


小到韩国化妆品,澳洲奶粉,大到日本马桶盖,欧洲高压锅,都成了热门的代购商品。


但是,代购的确相对于专柜便宜了不少,但其中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例如韩国的化妆品,得到了很多女孩子的青睐,可是明明十分平价的商品在国内的售价却几乎翻了一番。


比如爱丽小屋的明星产品散粉来说,它在国内的专柜售价是50远人民币,但是在代购那里只需要30甚至20 ;


韩国高端产品天气丹的一套护肤品如果让代购购买可能会整整比专柜便宜好几百。



如此大的价格差实在是很难让人不心动,很多人说韩国本土生产的品牌质检十分严苛,质量放心,所以只要看到是韩国代购就会十分放心的购买,可是你知道这代购里的水有多深吗?


一些不法代购会在国外购买样品,并生产假冒化妆品的半成品,再寄往国内加工,在完成后就成了韩国代购,最后通过朋友圈等一些途径流向全国。



除了韩国化妆品,澳洲火爆的奶粉也是如此。很多所谓的代购会购买澳洲空奶粉瓶,然后装满假冒伪劣产品再进行密封,最后从澳洲寄回国内,美其名曰“澳洲直邮”。


或许你花着上百块钱以为自己喝的是最高端的奶粉,其实罐子里是几块钱都不值的低劣奶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3年,内地“海淘族”规模已达到1800万人,预计到2018年这一数字将达到3560万人!


中新网最近的一项调查数据也显示,仅仅是代购面膜,就有近半的网友在自己朋友圈碰到过。而这些所谓的微商代购很多都只是“代理”,他们甚至都分不清新西兰是在南半球还是北半球,这样的代购谁还会放心购买呢?


而《商务法》的出台则是通过国家和政府的强硬手段,来管理规范着鱼龙混杂的代购圈,为的就是更好地保护消费者。


如果你售卖的是正规产品,那么依法纳税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商务法》的出台对于你其实不会有太多的影响;但那些会被税“毁掉”的代购,看来真的要凉凉了。

 

或许这部法律的出台会让一些商品的价格不再那么低廉,但是用稍微高昂一点的价格去买一份安心和保障,是值得的!



最后,以下是按照法律

代购应该执行的所有的步骤:


1. 依法注册依法审批

如果在澳大利亚从事代购

并准备在某电商/某网站/某宝/某东等

电商运营平台开店做生意时

必须要在中国的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

必须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


需要在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


拥有营业执照


比如: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等。


某电商平台部分入驻商家公示的行政备案及品牌授权书


此外如果卖家销售的是特殊类的产品或商品

必需要经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或者行政许可资格之后才可以进行销售


比如婴儿配方奶粉,必须为带中文标签

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

获取配方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销售食品

则需办理相关食品流通许可


销售的保健品也必须是经过相关部门

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销售


2. 如实报税依法纳税


举例来看

小明是一名代购店的老板

他想要在淘宝售卖澳大利亚的产品

那么他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缴税

其中包括:


工商主体登记;

销售商品;

完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等制度;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


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卖家

面临最高50万人民币的罚款

如果涉及偷税漏税

则需要承担更高的罚款

并承担刑事责任

 

不难看到

针对跨境消费缴税这一漏洞

政府此次的政策有效填补了税收

但是

在澳卖家面临中国和澳大利亚

双方缴税的情况

这也加大了商户的税收负担

为了达到一个平衡点

还需要中澳双方通力合作


3. 合理维权有法可依


在中国的电商平台上出售产品的代购、代购店或其他组织售卖假货,使用虚假宣传,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或出售假货属于违法行为。电商平台也将受到五十万到两百万不等的处罚。

 

近年来,“微商”发展迅速,消费者权益也很难被维护。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网络消费投诉多发,微商交易维权困难”占第一位。“微商”准入门槛低,交易系统不完善,同时,由于没有实体店,没有经营执照,没有信用担保,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当交易出现问题时,卖家可以直接删除好友或者更换账号来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维权难。

 

此外,恶意刷好评返现,购买水军刷好评的现象也层出不穷。如“亲,给个五星好评吧,有红包哦!”。有些商家在客人给予差评之后,会通过电话骚扰迫使消费者更改评价。


网友给出差评后被骚扰来源:新浪微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指出,任何的经营者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都应当是第一位的。《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保障。

 

这也为在正在使用电商平台的澳大利亚代购,澳大利亚代购店和其他代购组织敲响了警钟。


4.物流运输责任明确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以上为《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在澳大利亚运输至中国的产品中,使用快递物流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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