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526获批前,变更区域中心将被视为重大变更

2018年08月31日 北京侨外出国


近日,移民局再次对EB-5审案手册进行了更新,确定了区域中心如果要扩展地理区域范围,必须通过I-924提交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才可以递交I-526申请。


同时,明文规定在I-526申请递交之后(获得有条件绿卡之前),如果更换区域中心,会被认为是重大变更(Material Change)。



值得关注的是,自移民局于2016年11月30 日发布了EB-5审案政策手册,以替代2013年5月30日的审案备忘录之后,截至目前,移民局已经对该审案手册中的EB-5相关政策进行了多次更新。包括明确就业创造和投资维持的解释、废除租户就业等与投资人息息相关的条款。



此次更新内容具体如下:


  • 经济模型应是合理的,以证明区域中心的地理区域有限,包括(就业)系数以及假设项目影响的地理区域是否合理的;

  • 区域中心的地理区域必须是有限的、连续的,并且与将集中投资在特定经济区的目的一致;

  • 确认在2017年2月22日之后,区域中心如果要扩展地理区域范围,必须通过I-924提交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才可以;

  • 如果区域中心通过I-526申请要求扩大其地理区域,移民局应如何审批;

  • 在递交I-526申请之后,区域中心变更将被视作重大变更(Material Change);


从接连不断的更新政策手册行为可以看出,美移民局还在继续完善和更新相关法案,而对于广大投资人而言,此次移民局确认区域中心变更将被视作重大变更,侧面提醒了谨慎选择可靠的项目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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