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起,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将正式在香港和澳门两个地区生效实施。中国作为MCAA签约国,已经根据MCAA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其在中国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香港和澳门,也就是说,香港和澳门从过去实施“双边模式”转变为“多边协议模式”。在转变为“多边协议模式”后,香港和澳门也将与更多国家交换金融账户信息。
该来的终于来了!
香港澳门的正式实施,给高净值客户带来很大影响。中国大陆高净值人群在香港及澳门的五大类金融账户将会通过CRS的自动交换机制传递给中国的税务机关。交换后,中国税务机关或会重点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等开展税务稽查。
图片截取自:经合组织(OECD)官网
本次CRS的正式实施落地,将会有如下五类人受到影响:
尽管目前已经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CRS,但作为全球头号经济大国的美国并不在其列,这意味着中国税务机关对中国公民在美国的金融资产账户信息目前还无法通过CRS掌握。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排斥这种账户信息的交换,而是美国其实早有自己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而CRS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根据这项美国法案升级而成的。
根据美国2010年颁布的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税务部门报告美国人账户的信息。FATCA主要采用双边信息交换机制,即美国与其他国家(地区)根据双边政府间协定开展信息交换。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无一国家获得本国税务居民在美国的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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