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国力竞争是制造业的较量,制造业的较量最终取决于成本的较量,而税制是决定成本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受商务部和中宣部委托所做的一个对美国税改的研究阶段性成果显示,特朗普政府减税法案的通过,不仅会对美国的产业和宏观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且可能将重塑面向未来的全球产业和经济的格局。从面向未来竞争的角度出发,中国的税制改革已经箭在弦上。
美国的这次税改以“降成本、增实力、促回流”为主要目标,课题组认为,可以看作是特朗普版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球税收制度改革特别是以税基争夺为基础的全球税收战大幕早在金融危机之前就已拉开。美国历史上经历过5次税改,从里根、克林顿、小布什、奥巴马到特朗普,历届政府的税改都对美国宏观经济和企业税负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前4次税改中,里根政府的税改整体效果最为明显,税改红利持续了6年,带动了里根政府摆脱了石油危机以后的滞胀,既促进了美国宏观经济的繁荣,又大大降低了美国整体通胀的水平。本次特朗普政府税改正式开始于2017年中期,当年第四季度就出现了明显的效果,今年第二季度美国的GDP环比折年率已经达到了4.1%;而且同期资本回流的效果非常明显,今年一季度美国企业海外利润回流达到了3000多亿美元,带动了美国企业在美国境内的开支增长。根据预测,由于叠加了美国宏观经济的复苏周期,今年三季度和四季度税改的正向作用还会进一步显现。
从溢出效应来看,课题组认为,美国税改有可能对全球的产业经济格局和竞争力格局实现一种重构。横向比较,2016年美国税改前,美国最高法定税率是39.1%,但实际上,因为各种税收抵扣和税收减免,美国公司实际税率只有18.6%,美国的实际税率在二十国集团(G20)国家中并不是特别突出。税改后的今年,美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1%,不仅低于欧盟国家22.1%的税率,而且也低于经合组织(OECD)国家24.8%的整体水平。美国企业的成本在发达国家特别是在OECD国家中已经具有非常大的竞争优势。
对比中美税收结构,美国以直接税为主,中国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和间接税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企业能否转嫁税收负担。对直接税,企业可以通过定价把税负转移出去,但是间接税却转移不出去。近年来,中国通过“营改增”实施了一系列减税措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负担,但从2006年到2017年,中国企业所得税占整体税收的比重却一直在上升。课题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战略研究部研究员张茉楠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从宏观税负方面比较,包括公共预算收入等的宽口径宏观税负,中国是29.33%,如果再进一步把国土的出让收入也算进去,中国是34.3%,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也要高于美国平均26%的宏观税负水平。此外,中国企业不仅要缴税,还要缴费,所有税费加在一起已经达到62.2%。
单从制造业的税负来看,近年来,中美之间企业的税负差距越来越小,根据波士顿咨询的最新研究报告,中美制造业的税负成本差距不到5%。除了美国外,日本、德国与中国的差距也越来越小,再考虑到物流成本、电力成本和其他一些摩擦性的成本,中国整体的制度成本优势大大被削减。
加入WTO后,中国的关税大幅减低,实际关税水平已经降到2%,但对外贸行业来说,因为中国和发达国家不同的税收结构,根据课题组的测算,如果考虑到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带来的成本的隐性增加,实际税率可能达到12.18%,依然使中国的综合成本和税负优势被大大降低。
根据波士顿咨询的研究报告,全球制造业企业成本划分为四类,中国被划分到面临压力的国家中。中国相对美国的制造业成本的优势现已降到5%以下,而与此同时,印度、印度尼西亚、墨西哥等国家,由于工资成本较低,生产率在不断提高,这些国家的制造业成本较低,发展潜力较大。
成本之争决定未来的竞争力。中国如何降成本提升竞争力?课题组建议,一要推动税收制度的改革,不仅仅要降税,特别是要由间接税改为直接税,把企业真实的税负降下来;二要完善要素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减少税收和资源配置对于价格的扭曲,特别是要加强国家在财富再分配方面的能力,来调整企业的盈利平衡点。
就目前而言,张茉楠说,既然美国已经挑战全球的税收规则,违背了WTO和OECD有关避免双重征税的原则,中国就应该加强在全球税收监管和政策协调方面做工作,包括进一步推进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保护企业,避免跨国公司资本快速转移出去。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美国税改2.0
文:康军 潘正怡
2017年12月22日,美国颁布新税法,即《减税和就业法》(“TCJA”)。新税法对美国联邦税法进行了三十年来最彻底的改动。在新税法颁布至今逾八个月后,特朗普总统和共和党立法者开始考虑将第二轮税制改革立法作为TCJA的后续工作。2018年7月24日,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发布众议院共和党人的税制改革2.0框架。
根据该框架和近来的共和党讨论,税改2.0可能会包含如下四项改动。
01
个人减税永久化
该提案旨在推动当前实施的个人与小企业临时减税法律(该法律将于2025年12月31日失效)永久化。这些临时减税政策有:
个人纳税人的联邦所得税率降低;[1]
双倍的子女税收抵免[2];
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S公司(穿透实体)中减免高达20%的合格商业收入。[3]
02
储蓄计划
该提案旨在通过以下方面促进储蓄:
新型家庭储蓄计划:新型通用储蓄账户将允许为多种需求而进行的免税提款。向通用储蓄账户存款将使用税后金额,类似于向Roth个人退休账户的存款。
范围更广的529教育储蓄账户:529大学储蓄计划的规则可以被修改为,允许免税提款以支付学习行业技艺的学徒费用,家庭学校的费用或学生贷款。
新生儿储蓄:个人可以在诞生或收养新生儿后支取退休账户,并免缴罚金。
03
完善初创企业的税收待遇
该提案旨在为初创企业提供更加慷慨的税收减免或者为企业启动成本创建一项税务扣除标准,与其他措施一同,帮助新企业抵消更多的初始启动成本。[4]
04
资本收益指数化
资本收益指数化将允许投资者增加资本收益资产的税基,例如股票、共同基金份额和房地产,以应对通货膨胀。当受影响的资产为获取利润而出售时,指数化将使应税收入更低。
尽管国会应该不可能在今年秋季之前提出任何立法草案,共和党人希望能够在9月份安排众议院投票。由于仅上述第一项改动的成本已近6000亿美元,参议院需要取得60票支持才能通过立法,因此,在11月中期选举之前,不太可能出现任何重大的税收立法。但这也并非绝对。早在2017年10月,大部分人都认为国会通过重大税法修改法律的可能性很小,但TCJA恰在两个月后颁布。所以,请保持关注,我们会及时更新有关美国税改2.0的重大进展。
来源:金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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