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海外代购都慌了!中国正式出台「代购法」!微商代购物流全面监管最高罚款200万!

2018年09月07日 看英国


《电子商务法》的催生,当1月1日新规正式实施之后,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私人代购。若不按法执行,明年1月1日就是各个代购的死期。

       8月31号,中国刚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的规范了一些列关于代购的法则。

也就是说,从现在起,无论你是身在海外带娃的的妈咪,还是闲着无聊的中老年人,又或者是偶尔回国接单的留学生,只要你是代购,那你都必须遵守这个最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

这总改写“代购时代”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单来说就是,法律、法规会对某宝、某东、某书以及微商和代购等等这些销售商品的卖家进行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所以,从明年1月开始,如果你准备在某宝/某东/某某书/某店/等电商运营平台开店做生意,那么首先:你需要在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比如: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等。若注册卖家没有行政许可/销售资质,平台将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其次,若卖家/代购销售的是特殊类商品,则还需要获得相应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资格,如:

1、销售食品,则需办理相关食品流通许可。

2、无中文标签,未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 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等等。

也就是说做为某宝卖家,如果你没有相关部门的许可资格证书,产品没有通过国家认证,那么外国的婴儿奶粉、保健品你都不能随意销售!

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卖家,最高可被罚50万人民币,如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更高的罚款。

同时,电子商务法对电商平台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如果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要和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应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平台,最高可被罚200万人民币。

       那么肯定有人想问,我只是个代购,我又不是好像X猫X宝一样的大电商,《电子商务法》跟我们小老百姓,代购们有啥关系那?


       事实上,《电子商务法》的催生,当1月1日新规正式实施之后,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私人代购。若不按法执行,明年1月1日就是各个代购的死期。

有人觉得,我不上X宝,不上X东,就是朋友圈,卖身边朋友,认识的人,你如何抓我?

而本次的新《电子商务法》会告诉你一个残酷的事实。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对于卖家而言有责任和义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纳税信息!如果没有做到,会被严惩。之后相关法规出来,还会鼓励大家举报不法代购,违反规定的卖家如果被抓到,最高可罚款高达50万!

值得注意的是: 这条条法律的背后不仅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让经营店铺者缴税!缴税!缴税!

办完工商主体登记,意味着你要缴税缴税缴税!!!

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意味着你要缴税缴税缴税!!!

完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等制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也意味着你要缴税缴税缴税!!!

但凡你的产品从进出国内外,就意味着你要缴税缴税缴税!!!

代购们的好日子是越来越少了,且代且珍惜吧!

觉得小编说得有道理请点ZAN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