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声明我是举双手双脚赞成同性恋应该争取自己的权益。不应该因为自己的性向和生活方式而遭到歧视,或者不平等的待遇。我深知这个群体多年来受到的苦难,非议,责难甚至侮辱。而他们的不易,也是如今社会各界对轰轰烈烈的同性恋运动各种支持的原因。
我无法容忍的,是这场运动变得愈发面目狰狞,就像当年压迫这个群体的面孔一样。
同性恋话题,时刻需要站队
如今,任何关于同性恋议题的讨论,若不是无条件100%抱支持态度,那就会被无情的贴上反同、恐同、保守、跟不上时代、没有人权等等等等各种高大上的标签。正如当年,要是谁敢表达对通同性恋群体的支持或同情,那下次竞选就要和选票说拜拜。因此当时谁都不敢公开表示支持同性恋。
政治正确的压力一直都在,只不过现在风向变了。这种非黑即白,时刻需要站队的现象使得任何理性的讨论和对话毫无可能。
同性恋话题,不是非黑即白
在欧洲,这个话题正劲。 我最近看到由Marriage Alliance 这个民间组织的一些宣传,旨在让大众参与这么一场理性讨论。 比如, 如果我们改变“婚姻”的法律定义, 会产生哪些社会影响?
在婚姻定义已经修改了的国家,比如加拿大,欧洲,社会问题血淋漓的例子可供我们参考。孩子本身的权利,中学的的性教育,宗教自由, 职业法规都会因此产生改变。 这个婚姻联盟的组织心平气和的想让公众参与此类话题。
可是,不出所料,澳洲重量级公知和媒体对这一问题要么保持沉默,要么为了政治正确的而站在另一边。
看到这些借着平等人权的名义对不适受欢迎一方进行打压让我胃里很不舒服。
同性恋话题,不是批斗大会
就像我认识的很多父母,早年工作打拼没时间照顾孩子,留下许多创伤和遗憾。等孩子成年之后拼命用放纵的物质和精神溺爱来填补多年的亏欠。
而此时的孩子已经长大,伴随着各种伤痛和情绪化,此刻最需要理性引导和真诚的爱,可是溺爱的家长不顾一切的释放自己的内疚和爱。旁边的小姨看不过去,提出异议,来自孩子和父母的甄嬛琼瑶的台词都立马扑面而来:啊,你知道他小时候受了多少苦吗? 你知道他父母有多么不称职吗? 这不是他这么多年应得的吗?
我想对这个孩子说:我知道你受了很多苦,可这不是你蛮横无理认为全世界都欠你的理由。为了你的健康成长,有些问题我们要谈一谈,有些心结我们需要打开。
我不喜欢关于同性伴侣是否纳入婚姻定义的任何讨论都立马演变成一场控诉大会批斗大会。
同性恋话题,一分为三来看
同性恋争取平等权益常不应该简单地一分为二,以为这个世界上不是支持同性恋的,就是反对同性恋的,支持同性恋的就是自己的朋友,不支持同性恋的就是自己的敌人。站队的声势已经浩大到了,即使有人说我觉得那些提出异议的人有言论自由,也会飞快的被贴上反同的标签,而随之而来的情绪和唾沫都将把你完全淹没,没有对话的可能。
世事复杂,在法律议题上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不妨一分为三:第一种人是支持派,旗帜鲜明地支持同性恋,认为同性恋有与异性恋平等的权益;第二种人是反对派,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性恋,反对同性恋有与异性恋平等的权益;第三种人是中间派,有的是无所谓,有的是没想过,有的是不置可否,等等。假如某些地方的文化上有所谓同性恋“霸权”和“政治正确”的存在,那也是中间派的容忍起了很大作用。
无论是理性的要求,还是经验的要求,逻辑都自洽一致。德沃金(Ronald Dworkin)对此深有感悟:
我们可以持不同的看法,并尽全力主张自己的看法。如果我上述说法成立的话,那么法治的核心就是一种态度,即一致性的态度。在这种态度下道德不只是个人之间不同认识或看法的问题。这种态度允许我们持不同意见,但它要求这些分歧必须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之上。建立在信仰之上的分歧意味着尊重他人寻求真理的尝试,但不认为他人和自己的不同观点都是正确的。”
平等的逻辑也一样,它的正当要求是:平等追求平等,平等维护平等,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无论是手段还是目的,都应当追求平等在整体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