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电讯》报道,澳洲的新南威尔士最近已经向政府提议,对侵犯儿童的恋童犯实行强制化学阉割。。。。。。
没错,化。。学。。阉。。割。。
真的好高端的赶脚
但其实,恋童犯很可恶
恋童犯在不少国家都被定义为危险性很高的罪犯,据统计大多数犯人在出狱后两年内都会再犯,所以也就有了一些国家对强奸和性侵犯儿童的罪犯采取化学阉割的处罚。
不然还真阻止不了他们再犯
美国的9个州有强制化学阉割的处罚
在俄罗斯,性侵儿童会强制化学阉割,二次犯罪将终身监禁
在波兰和捷克,强奸犯和侵犯儿童的,都会强制化学阉割
在英国,罪犯可以自愿选择化学阉割。。。。。
韩国是亚洲首个推出强制性化学阉割的国家,2012年首次执行,当时一个恋童惯犯出狱后又一次强奸女童,成为了韩国史上化学阉割第一人
曾经有看过QUORA上的一个问答:“恋童癖者在狱中会受到何种对待?”
but,“化学阉割”一直存在最大的争议就是说它“违背医疗道德和侵犯人权”,还有说怕罪犯自尊心受挫之后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anyway,no zuo no die
网友说得好:“如果杀人罪你可以说冲动杀人,仇恨杀人,可是对于一个手无寸铁,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你到底有什么理由侵犯她(他)?这种人难道不应该比杀人罪受到更严重的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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