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财长何基(Joe Hockey)在国会指出,监管外国投资者购买澳大利亚房产的新法规,将保证每个人都依法办事。
何基周四在国会内提交的《外国接管及收购法修订案》将赋予澳洲税务局(ATO)、外国投资及审批委员会(FIRB)和政府更大的权力,以加强在打击外国非法投资方面的执法。
何基表示,监管外国人在澳投资的法律自从40年前制定以来改动甚少,也无法跟上全球投资变化的步伐。
按照何基提交的草案,对外国人非法购买本地房产情节严重者的罚款从9万元增加到13.5万元。违规购买住宅但情节较轻微者,则会面临民事罚款并收到违规通知。房地产中介、移民中介、房屋过户师和律师等,如果明知故犯、帮助外国人非法买房,将面临民事和刑事的双重惩罚。
何基指出,新法案“设定了强大的可执行框架,对于投资者也提供了可预测及令人愉悦的环境。”
据悉,何基还提出了对外国投资申请收费的制度,以便外国人在澳投资的监管及执法成本不再由澳大利亚纳税人来承担。外资在住宅及农业投资100万元以下,需缴纳5000元的申请费,购买更贵的住宅、农业物业、商业地产及企业,则面临更高昂的申请费。
何基的新法案的第三部分是关于外国投资农业用地登记机制,主要在于创造更加透明的监管环境。
早在今年7月,政府就设立了外国持有澳农业用地登记的制度,所有的外国持有者在今年年底前,都必须在税务局登记在案。联邦政府还在和各州和领地政府合作,以便在未来利用他们的土地业权资料来充实登记数据。何基表示:“这些措施将保证外国在澳的持续投资能够惠泽所有澳人和未来子孙。”
按照何基早前宣布的“大赦”,在今年11月30日前,主动上报有违规购房的外国人可以获得宽大处理,而从12月1日起就会执行更为严苛的新法律。
从宣布“大赦”至今,何基已经对6处外国人非法持有的物业下达了7份撤资令。何基表示,当局在农业及房地产物业两方面都将加强对外资的监管力度。
不过投资者收购股份不超过20%的,按照新法律将不再需要投资许可,而过去则是达到15%就要接受当局审批。
何基未来4年还将为澳税务局拨款4750万元,以支持新法律的实施及执法。他指出:“税务局通过其精密的数据比对程序,有能力每年追回逾6亿元的(非法)交易。”
外国投资法改革要点一览:
· 非法投资的外国个人,刑事罚款额从9万元增加到最高13.5万元,或者3年有期徒刑;
· 非法投资的外国公司,面临最高67.5万元的罚款;
· 房地产中介、移民中介、房屋过户师和律师等如果明知故犯,帮助外国投资者触犯法律,也将面临惩罚;
· 外国投资者购买价值100万以下住宅和农业物业时,需要支付5000元申请费,如果资产价值超过100万元,需要支付更高费用;
· 建立外国持有农业土地登记制度,加强审查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