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美少女车祸殒命被谣言!

2015年09月02日 澳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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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新闻事件三大疑点

近日,墨尔本各大微信平台陆续报道了16岁华人女孩儿Amy Chen车祸身亡的新闻事件。大致内容是:“16岁女孩儿溜出寝室找朋友飙车,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之后一位室友写信悼念亡友”。据悉,这起事件最早由英文媒体率先报道,之后各大华人微信平台陆续翻译或者转载,在华人社会引发了巨大反响。

但是事情远没有结束,9月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一位Amy Chen同宿舍楼、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下文称“小A”),据她声称,微信上流传的消息以及英文媒体的报道都不属实。随后,记者还就相关法律问题连线了AHL Legal律师事务所,以及Amy Chen生前就读的学校Presbyterian Ladies’College(下文称PLC)。


“偷溜”哗众取宠,失实吗?

“她那天晚上不是从学校偷溜出去的。”小A开门见山的对记者说,“而且你家在这边,难道你还要把时间留在宿舍里吗?但是微信群里说的都是‘从学校逃学出去’,我觉得这和情况不符。”根据小A的描述以及某中文网站的信息,Amy Chen本身拥有澳洲永居身份,其家人也确实居住在墨尔本。

对于英文媒体和微信平台转载时使用“偷溜(Sneaked)”这个词,小A说出了自己的愤怒和不平:“作为媒体,你们应该用事实说话,而不是随意的杜撰和猜测,这个是不对的!”小A呼吁媒体在后续报道此事的时候,是否可以以警方调查的结果为准,而不要再使用争议词汇以免对Amy Chen的家人造成再次伤害。

记者随后就该问题致电Amy Chen生前就读的学校PLC,校方明确告诉记者,PLC的每一名学生离校外出的时候都必须登记。Amy Chen是在周五下午报备后离校的,所以更本不存在“偷溜”出去这一情况。


悼念信从何而来,杜撰否?

英文媒体在关于Amy Chen车祸报道中,全文引用了一封所谓“Amy Chen 室友”(原文称“Dorm-mate”)的悼念信。信函中情真意切的声称:Amy Chen为“亲爱的小妹妹”,并详细描述了Amy Chen出事当晚“溜”(原文为slip out)出寝室的全过程,以及自己看到Amy Chen“溜”出寝室而没有阻止,现在感到非常愧疚等等。

然而令人吃惊的是,据小A介绍,“那个不是本校任何人写的,信也不可能是什么室友写的。……所以这种说法根本就是骗人的。”据小A介绍,Amy Chen所在的PLC宿舍都是单间的住宿形式,根本不存在英文媒体报道及后来被微信翻译的“室友”概念。就算悼念信的作者确实和Amy Chen住在同一个寝室楼里,那也应该是在不同的房间。既然不存在室友这个概念,那么栩栩如生的“看到你半夜溜出去赛车”的种种细节描述又是从何而来呢?


死者照片直接用,法律呢?

就整个事件的报道中,还有一点让小A耿耿于怀。媒体怎么可以直接赤裸裸的使用Amy Chen在脸书(Facebook)上的照片呢?记者发现,在英文媒体的相关报道中,Amy Chen的头像照被大幅刊登,并没有经过马赛克处理;而且在网络中搜索可以发现,很多微信平台也没有对图片进行处理就直接使用。小A说:“即使她已经不在这里了,我们还是有权保护她的隐私权。”

那么媒体到底有没有权利用死者的照片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AHL Legal法律事务所的张律师。她告诉记者说:“主流媒体的做法稍微有一点打擦边球的味道。一般情况下刊登未成年人照片是需要得到她家人许可的。”张律师表示,在没有打马赛克并且照片已经被登载的情况下,虽然“并不直接构成违法”,但是一旦Amy Chen的家人要求英文媒体撤下照片,这些照片是必须被撤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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