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是个税法健全,税制完善的国家,而采取个人收入累进制缴税的税务体系搭配全民社保系统为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提供了保障。作为享受国家基建、教育、医疗等服务的居民,按法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澳洲法律规定,凡是澳洲税法上所规定的税务居民,不论其收入源自澳洲境内或境外,均需向澳洲国税局申报。而对于非税务居民,无论人在澳洲境内还是境外,只要有来自澳洲的收入,也必须要申报。
澳洲税法规定的税务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
澳洲税法规定的税务居民,与其是否持有永居身份、澳洲国籍等没有直接关联。换句话说,即使没有永久居民身份或澳洲国籍的个人也有很大可能会被认作是澳洲税法所规定的税务居民。大致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就应该有向澳洲税务局纳税的责任:
澳洲境内的个人,一个财政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中在澳洲居留超过183天(半年),并且有意愿长期居住下去。比如,有永居权并打算入境长期居留的是税务居民,而持旅游签证或工作渡假签的游客即使一个财政年度住满183天也属于非税务居民,因为他们没有长期居住的打算。父母短期旅游探亲一般为非税务居民,除非正在申请办理入籍。
澳洲境外的个人,如果有从澳洲获得的收入或者被认定与澳洲有不可中断的联系,例如有在澳洲贷款所购买的投资物业,即使本人从来没有入境澳洲,也需从有投资收益的财政年度起,开始向澳洲税务局申报。
再次强调的是,如果有从澳洲获得的收入,无论澳洲的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都要向澳洲税务局申报,而两者之间的差异在于,税务居民因其澳洲境内外所有的收入都要申报,所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应税收入豁免缴税,而非税务居民从澳洲获得的每一分净收益都要缴税。
其实,除了非黑即白的澳洲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外,还有一种临时税务居民,持有临时签证,在澳洲学习工作。其缴税的特点与非税务居民一样,只有来自澳洲的收入才需申报,但又可以享受税务居民应税收入的一定程度缴税豁免,比如,持留学签证的海外学生,持工作签证的海外雇员等。
2013-2014财政年度澳洲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览
2013-2014个人所得税税率(税务居民) | |
应税收入($) | 相应税率(%) |
0-18,200 | 无 |
18,201-37,000 | 19 |
37,001-80,000 | 32.5 |
80,001-180,000 | 37 |
180,001+ | 45 |
2013-2014个人所得税税率(非税务居民) | |
应税收入($) | 相应税率(%) |
0-80,000 | 32.5 |
80,001-180,000 | 37 |
180,001+ | 45 |
案例分析
案例一
A先生,澳洲永居(PR),在一家跨国公司的悉尼分部主管IT,其2013财年(01/07/2012 – 30/06/2013)的应税收入为$95000, 并且没有海外资产,因其情况满足澳洲税务居民的要求,A先生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忽略税额豁免-Tax Offset):
(95000-80000)X 37% + (80000-37000)X 32.5% + (37000-18200) X 19% = 23097
+公共医疗保险(Medicare Levy)= 95000 X 1.5% = 1425
A先生在2013财年的个人所得税总计:23097+1425=24522
案例二
B先生,中国公民,持有多套澳洲投资物业,其在2013财年来自投资物业的应税收入为$50000(包括净租金收益和卖投资物业的资本利得), 因其情况满足澳洲非税务居民的要求,只有来自澳洲的收入需要缴税,但没有应税收入缴税豁免和税额豁免的权利,所以B先生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50000 X 32.5% = 16250
B先生在2013财年的个人所得税总计:16250
即使B先生人在中国,但个人所得税仍需向澳洲税务局按时申报。
关于纳税申报截止日期,对于没有聘用澳洲专业税务代理或澳洲注册会计师的纳税人,其缴税截至日期为每年的10月31日,以2013澳洲财政年度(2012/07/01-2013/06/30)为例,2014财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是2013/10/31。而如果雇佣专业人士打理的话,可延迟至次年5月,即为2014年5月。
撰稿人:王明轶
责任编辑:马茵娜
普华永道澳大利亚税务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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