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财政部长Tim Pallas和维多利亚州长Daniel Andrews和宣布2015年7月1日起维多利亚州海外人士物业投资法正式执行。针对海外投资者州政府将会:
额外征收3%的印花税
收取$5000澳元的申请费以支付FIRB(海外投资审核委员会)的支出
对违规操作者的惩罚加重到$127,000澳币的罚款或3年监禁(个人)以及$637,500澳币罚款(公司)
持有新西兰护照或澳洲永久居民身份的投资者除外
与新加坡这样的国家政策比起来(新加坡政府对海外物业投资者征收15%的额外税收)这个收费还很低,根本无法起到减少海外投资人在墨尔本买房的热情。维多利亚此举新政有助于维州政府增加额外的3.3亿澳元财政收入,其中包括2.8亿澳元的印花税和5300万澳元的土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