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移民律师李克伦主编的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中,列举一个具有警示性的重要案例。一名海外留学生在就学期间有一门功课不及格,因而不能按时毕业,他在随后一年以非全日制学生(Part-time student)身分,重修并成功通过取得文凭,但申请毕业工签(Post Gaduate Work Permit ,PGWP)时,因未能保持全职学生身分被拒。案件提醒留学生特别注意,加国移民部在审批毕业生转工签时,对于必须保持全职学生身分有严格要求。
案例中一位海外留学生因为一门“中级会计课程”不及格,未能在2013年6月按时毕业。在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间,他以非全日制学生及网上修读的方式,选修了另一门替代课程并成功通过。他原先上学的学校同意将该门课程学分计入其成绩,于2014年7月准予该学生毕业并发给他学位证书。
然而该学生的学习签证在2014年3月31日,即其最终毕业并取得文凭之前过期,他的访问居住签证(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也在同一天失效。该位学生在拿到毕业证后,于2014年7月1日向联邦移民部申请工作签证,同时申请恢复其居留签证,遭移民部拒绝。当事人在卡加利上诉,再被法官驳回。
移民部官员认为当事人在申请工签及申请恢复居留签证时其学生签证已过期,而且他没有连续保持在加拿大作为全职学生的身分,这与移民部对于发放工作签证的要求有明显不符。上诉法官认为移民部官员拒绝其工签,是可接受甚至是唯一合理的选项,也完整而恰当地将法规适用到当事人的情况。
退一步讲即使当事人在申请工签时其学生签证依然有效,也不符合申请毕业后工签的要求,因为他在就学两年后,再有一年的时间是作为兼职学生(part-time studies)修读课程。这明显不符合移民部所制订的获得工签的指导原则,加国移民部对于申请工签有两个明确的资格规定,一是必须在加拿大全职学习,二是必须成功完成一个不少于8个月的学习课程。
|全职学习是重要条件
移民部在今年7月发出有关审批学生转工签的一些指导原则,指签证学生如果符合其他所要资格要求,仅在其最后一个学期(final academic session)没有保持全职学生的身分,他们仍有资格在毕业后申请工签。法官在判词中强调,这条指导原则恰恰表示除了这一明确规定的例外,其他非全职的学生不符合申请工签的资格,否则移民部也不必再特别单独列出这一项例外。
移民部及法官的判决清楚表明,毕业工作签证是为全职学生量身定做的项目。移民官员在审批毕业学生转工签时,不可能忽略申请人“全职”学习(full-time)这一重要条件,及针对这项条件的各项具体原则和要求。加国政府在允许学生及临时劳工进入加拿大工作时,必须同时保证加国移民制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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