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法规定,美国税务居民(大部分是公民和绿卡持有人)的全球收入,无论是美国境内还是境外取得,都需要报税。在每年4月15日之前,报税人必须向美国税务局(InternalRevenue Service, 简称IRS)提交前一年的1040表格。按照报税人的情况和需求不同,报税人1040表格有不同的报税身份(FilingStatus),即以个人为单位报税,或以家庭为单位报税。美国税采取累进税率,即不同的收入,对应的征税比例有所不同,同时不同的报税身份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最终的纳税额。因此,美国个人所得税报税总体来说非常复杂,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和判断力。
根据IRS § 6651规定纳税义务人未如期申报1040表及缴纳税金的处罚是:(仅作参考,最新的情况请查询美国国税局网站)
一、未在申报截止日前申报
1. 一个月内罚款为应纳税金的5%,逾期每多一个月加5%, 合计最高不超过25%。
2.故意隐瞒而未报的情况下5%讲提高为15%, 合计最高为75%。
3. 逾期超过60天者,罚款不得低于135美金或100%应纳税额,两者取其高。
二、未在缴款截止日前缴纳税金
一个月内罚款为应纳税金的0.5%,逾期每多一个月加计0.5%, 合计最高不超过25%。
除了每年必须在4月15日前(未延期的情况)就其前一个年度全球的所得提出申报(1040表)外, 若纳税义务人前一个年度期间持有海外金融账户,且海外账户总额超过10,000美元,纳税人还必须在每年6月30日前针对个人持有海外账户提交一份信息报告(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BAR), 即申报TD F 90-22.1表。
下面是IRS关于违反FBAR申报规定及未留存账户的处罚
上表为IRS官方公的违反FBAR申报义务的处罚规定。可见,美国税务局对于未申报和未缴税的处罚还是相当严厉的,甚至处以刑事处罚。
另外,美国税务局对于追查逃税漏税也颇具手段,主要采取以下两种策略:
国税局内部选举调查和检举人制度。
国税局在进行内部抽样调查时,会从从个人及企业申报的税表上发现问题,运用数据分析方式选出应进一步审查的税表, 如有过逃税历史的人,或因为雇主发出的W-2表或银行提供的利息信息表1099表, 与纳税人税表上申报的收入金额核对不相符。国税局甚至还会针对调查中税表涉及有交易往来的其他纳税人进行连带调查,如业务伙伴或投资人。
可见,美国税务局对于追查逃税漏税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毫不手软。基于专业立场,我们建议符合FBAR申报规定的申报人,必须申报FBAR,并应咨询专业的税务律师或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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