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来加游玩必读,返程时需注意你所购买的物品。
那事实的真相是:
上海海关表示,目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邮监管工作,并未出台任何“新政”。如有任何新的政策变动以海关总署公告为准。
其实早在2010年8月30日海关总署就发布了以“自用行李超5000元需缴税,20种商品全额缴税”等为主要内容的《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各地海关依法执行。
皮革服装及配饰
箱包和鞋靴
金、银、珠宝及其制品、艺术品、收藏品
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
部分厨卫用具及小家电
家具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电视摄影机除外)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
书报、刊物及其他各类印刷品
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
文具用品/玩具
邮票
乐器
部分体育用品(除高尔夫)
其他物品
20%税率
表、钟及其配件、附件(除高档手表)
电器厨卫用具及小家电空调及其配件、附件电冰箱及其配、附件
洗衣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电视机及其配件、附件
电视摄影机
影音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自行车、三轮车、童车及其配件、附件
30%税率
高尔夫球及球类
50%税率
烟草
化妆品
烟酒限量规定
根据海关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应税商品规定
居民旅客(短期多次往返和当天多次往返旅客除外)每次回国有5000元的免税额度,同时国家也规定了20种不予免税商品,分别是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等。
所谓免税商品
在中国关境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商品,所免的是其物品进入你所购买国家或地区的关税,并没有免进入中国关境内的关税。因此,你购买的东西若超过免税额度,一样是要征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