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 销售税

2015年10月07日 美国华人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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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网


美国的销售税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征收,联邦政府不征收销售税。

1)纳税人

在美国从事有形动产销售、提供某些与该销售活动密切相关的辅助性劳务的零售商是销售税的纳税人。美国大约有40000多家零售商(商店或其他销售者)在销售有形动产及提供相关劳务时对消费者一并征收州销售税和地方销售税,即按照州销售税税率和地方销售税率合并的税率征收销售税。根据各地的规定,零售商可以把征收的销售税缴纳给州税务局,然后由州税务局把属于地方政府的销售税转付给地方税务局;零售商还可以向州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缴纳所征收的销售税。

如果销售者与某地有“关联”(nexus),即在该地实质性存在(substantialphysical presence),那么该销售者就必须在销售货物时对消费者征收销售税。通常认为,销售者为了经营之目的在某地有临时居住或长期居住的个人(包括雇员、服务人员、独立销售或服务代理商),或者是在某地有财产(包括存货、办公室以及仓库),那么该销售者就与该地有“关联”。但是,目前各地对“关联”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从而使跨州经营在销售税方面产生了很多问题。




2)征税对象、税率

销售税是对最终消费的有形动产和某些服务征收的税。第一,由于是对最终消费的有形动产征收,因此对不动产、股票债券等无形资产不征收销售税。第二,由于是对最终销费的有形动产征收,因此销售税是在零售环节征收,不适用再销售或用于后续加工的销售。大多数州对零售的定义非常广泛,赊买、分期付款销售、折价销售以及交换都属于零售的范围。第三,并不是所有最终消费的有形动产都要缴纳销售税。在这方面,各州有不同的免税规定。通常,对食品、衣服、药品、农用货物以及制造业所用货物一般不征收销售税。第四,从销售税的历史看来,通常是不对劳务征收销售税的,但是,近几年很多州扩大了销售税的征收范围,把诸如与销售密切相关的辅助性劳务纳入了销售税的征收范围。第五,各州对销售税税基的规定各不相同,有的是对零售商的流转额征收,有的名义上是对购买者征收,有的是两种方法皆采用。征收销售税采用不同的税基,会对如何在发票、账单和收据上反映销售税税额产生影响。另外,尽管各州对销售折扣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办法,但是销售税采用不同的税基还是会对计算销售折扣额产生影响。

由于各州只具有在本州的税收管辖权,因此,除非其他州的销售活动与本州有实质性联系的以外,一般是不能对州界以外的销售活动征收销售税。该原则导致很多人为了逃避销售税而从其他州的零售商那里购买无形动产,尤其是在实行对购买者征收销售税而不对零售商征收消费税的州更是如此。鉴于此种情况,很多州都试图对州以外的卖主征收销售税,但是高级法院一直不同意此种做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州都开征了与销售税并行的使用税,主要是对在其他州购买的,在本州使用、贮藏或进行其他消费的动产征收。对个人而言,很容易逃避使用税,而且常常不会受到处罚。对企业而言,从其他州购买用于再销售的货物无需缴纳使用税,但从其他州购买的设备则要缴纳使用税。

美国各州采用的销售税税率各不相同。除阿拉斯加、特拉华、蒙大纳、新罕布什尔和俄勒岗五个州不征收销售税以外,其他州都在州一级征收一般销售税。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阿拉斯加、特拉华、蒙大纳、新罕布什尔和俄勒岗五个州不在州一级征收销售税,但这些州内的有些地方政府还是要征收地方销售税,另外,有的州还对特殊的产品和服务征收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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