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DOS),刚发布了2015年11月签证排期表,关于EB-5美国投资移民签证(包括所有职业移民类)的签证,依然与上个月一致,采用2个排期表,分别公布最终裁定日(FAD)和递交申请日(DFA)。足以见得,美国移民局内部抗衡虽然仍在进行,但奥巴马的新政依然雷打不动。
表A - 最终裁定日(FAD):
表B - 递交申请日(DFA):
表中可见,最终裁定日截止日较10月份前进了一个半月,而且由于EB-5区域中心计划已经搭上了美国财年预算的顺风车,获得延期至2015年12月11日,所以,现在EB-5区域中心的签证类别已经调整为C(表示有签证可发,除了中国有排期)。
关于递交申请日,10月与11月都是2015年5月1日之前。虽然维持不变,但却是最重要亮点,因为正是此表的继续存在,证明了奥巴马移民新政在持续进行。
提醒:
1. 按照表A,如果你的优先日在2013年11月22日之前,并且I-526已经获批,你就可以到领事馆面试或者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马上可以获批签证或绿卡。
2. 按照表B,如果你的优先日是2015年5月1日之前,在2013年11月22日之后,在I-526申请获批之时,你在美国有合法居留身份,就可以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虽然不能马上获批绿卡,但是可以拿到工卡或者工卡+回美证的二合一卡片;或者如果人在中国的话,会收到签证中心发来的付款通知,递交DS-260表格,并且或有可能锁定随行子女年龄(暂有争议)。
总之,11月份的签证公告牌,带来了两个好消息:
1. 截止日(表A-FAD)向前推进一个半月,至2013年11月22日。
2. 虽然有些阻力,奥巴马移民改革新政,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