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几个月前英领君曾介绍过英国《大宪章》(Magna Carta) 的故事吗?(不记得的童鞋请戳八百年前的一张羊皮纸,英国人为何纪念它?)现在《大宪章》要来中国了!童鞋们将有机会近距离观赏这张古老的羊皮纸噢!
为纪念《大宪章》八百周年,《大宪章》将横跨五大洲,在全球多个国家进行巡展。作为中国的其中一站,广州将在2015年10月19-20日展出赫里福德大教堂 (Hereford Cathedral) 馆藏的1217年版抄本原件和1215年的英王约翰手稿。感兴趣的童鞋可以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免费报名参观展览。
1199年,约翰国王 (King John) 继承王位。在统治时期,约翰国王横征暴敛,对待反对者和支持者同样粗暴任性,灾难性战争导致领地丢失,又与教皇发生争执这一切让皇家贵族深恶痛绝。
1215年,男爵们要求约翰同意特许状恢复王国古老自由权,并迫使约翰同意6月在温莎附近的兰尼米德 (Runnymede) 进行会晤,签下了自由特许状,限制了国王的权力,这就是最初的《大宪章》。
但是很快约翰国王便反悔,宣布《大宪章》无效,并称之“是非法和不公正的,是可耻的”,于是英格兰内战再起。一年之后,约翰国王意外去世,由9岁的儿子亨利三世 (Henry III) 继位。亨利三世在1216年、1217年和1225年三次重新修订颁布《大宪章》,每次都对原有条款进行删减。
1297年,国王与臣民因过度税收又一次出现紧张局势期间,国王爱德华一世 (Edward I) 再次重签他的父亲亨利三世1225年和1217签署的《大宪章》。此次重签的《大宪章》由英王大法院首次作为法令发布,成为英国庄严的书面法律。
英王与英国贵族最初在泰晤士河边草地上达成和平解决争端的公约,已成为世界各国庆祝人类社会获得平等、公正和自由的标志。《大宪章》对公民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保护,启发了后世许多重要文件,如英国17世纪的《权利请愿书》、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更重要的是,在它的精神感召下产生了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和欧洲人权公约,以及由此成立的欧洲人权法院。
过去150年来,虽然英国法律经过改革和合理化修订,《大宪章》中的条款只有三条半还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大宪章》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鼓舞作用。
英国《大宪章》800周年全球巡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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