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美国绿卡后如何做好税务规划

2014年02月22日 美国移民ALC



美国对财产申报要求严格且透明,与此同时,征税也相对公平,并不像某些报道宣传的那么极端。对于有意投资移民美国的国内高净值人士,只要在办理前多了解美国税收规定,进行合理规划,就无需担心拿到美国绿卡后的税务问题。

 

 1、在合规如实申报海外财产的同时,掌握一些技巧和方法,将帮助投资者在美国节省不少税务花费。以家庭来考虑,如果妻子收入较低,先生较高,可以考虑先只申请妻子一人,先生暂不申请,这样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涉及海外所得课税问题。

 2、移民美国登陆前的海外资产要申报,但无需缴税。如果这部分资产后来增值、而且变现了的部分才有可能涉及缴税。因此,移民前要考虑财产处理,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也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

3、美国有这样的规定,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做生意的净收入都有免税额,叫“海外收入抵税额”。例如,美国2011年抵税金额大概是9万美元左右,若是夫妇一同在海外居住和工作,则两人每年共有超过18万美元的海外税收免缴联邦收入税。

4、中美早已实现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在中国已缴了税,在美国就不需重复缴税了。例如,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再分红给个人20%,累计近40%,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15-20%,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再如,购房投资等盈利收益在中国按20%税率,而投资收益在美国仅为15%税率,那么在中国缴的同样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所以,担心移民美国后要被层层收税大可不必。

5、全球所得的范围包括投资移民者个人薪资收入、海外银行账户、股权或股票等投资收益等等。为了避免双重纳税的现象出现,美中之间签有《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根据协定,持有绿卡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已按照中国税率缴纳完税款,只需向美国提供相关缴税证明,即可免除相应数额的纳税义务。但由于美中两国间的税制不一样,绿卡持有者可能面临在美国和中国都需要报税甚至是两地同时都要缴纳所得税的情形。

比如王先生在中国的年收入是200000美元,按照中国纳税税率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在向美国国税局申报个人所得时要先去掉在中国已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如果其收入低于美国应纳税金额,则不需再向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王先生收入按照美国税法和税率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他就需要向美国国税局补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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