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在采取行动,旨在重塑澳大利亚外国投资框架的信心。
外国投资对促进澳大利亚经济发展及提供工作岗位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针对住宅类房地产,目前外国投资体系旨在将外国投资引向新建住宅,供澳大利亚公民购买或租赁。政府作出的改革将确保实现这一目标,以及当前针对现房的外国投资限制规定得以施行。
改善合规情况并加强执行力度
政府在4年时间内向澳大利亚税局(ATO)提供4750万澳元以改善合规情况及加强执法力度。
ATO每年通过数据匹配方案可处理超过6亿笔交易。ATO将纳税人数据与多种第三方资源相匹配,包括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移民局、澳大利亚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AUSTRAC)、银行数据及州与领地土地产权数据。
税务合规官员将随后对涉嫌违规的情况进行后续追踪。ATO将配备50名合规官员负责调查这类情况。
违规投资者可在2015年11月30日前主动站出来承认违规行为,否则ATO将通过合规行动认定其违规情节。这些投资者随后可面临刑事起诉。
新的申请费用
自2015年12月1日起,申请人将在外国投资申请受理前支付申请费。这项费用按申请次数收取。如果一项投资申请符合多个类别,则按最高费用标准计。
投资类别 | 费用 |
价值低于100万澳元的物业 | 5000澳元 |
价值超过100万澳元的物业 | 1万澳元,随后物业价值每增长100万澳元,申请费增加1万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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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花开发证书(advanced off-the-plan certificate) | 2.5万澳元+ |
楼花开发证书
房地产开发商针对拥有100套或更多住宅的开发项目,可申请楼花开发证书,以此向外国投资者出售全新住宅。政府将通过限制每名外国投资者在单一开发项目中可购买的公寓总价值(不得高于300万澳元)来缩紧与楼花开发证书相关的法规。若外国投资者希望购买的公寓总价值超过这一斤额,则将需要单独取得批准。
新的处罚规定
目前对违规行为仅适用强制出售令和刑事处罚。法庭对违规个人适用的处罚上限是500处罚单位,两年监禁或两者并罚。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其处罚上限是个人处罚上限的5倍。
违反规定 | 新的处罚措施 |
外国人在未取得批准的情况下购买全新房产(通常是在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下购买) 临时居民在未取得批准的情况下购买现房(通常是在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下购买) | 根据法律,目前并无针对违规行为的民事罚款或侵权通知。
加重的刑事处罚 最高刑事处罚额: • 个人 — 750处罚单位(13.5万澳元) 或3年有期徒刑。 • 公司 — 3750处罚单位(67.5万澳元) 民事罚款 最高民事罚款金额为下述两者中较高者: • 在相关申请费之外收购价格的10%;或 • 在相关申请费之外市场价值的10%。 第一级侵权通知—通过主动承认达到合规 • 个人—12处罚单位(2160澳元)加上相关申请费 • 公司—60处罚单位(1.08万澳元)加上相关申请费 第二级侵权通知—通过合规活动确认 • 个人—60处罚单位(1.08万澳元)加上相关申请费 • 公司—300处罚单位(5.4万澳元)加上相关申请费 • 可处以侵权通知或民事罚款,但不得两者并罚。 |
非居民收购现房或临时居民收购超过一处现房 (通常不会批准) 临时居民在现房不再是其主要居所时未出售该物业 (违反附条件许可) 临时居民将现房出租 (违反附条件许可) 在24个月内未能动工,亦未申请延期 (违反针对空置土地/重新开发申请的附条件许可) | 根据法律,目前并无针对违规行为的民事罚款。 加重的刑事处罚 最高刑事处罚额: • 个人 — 750处罚单位(13.5万澳元) 或3年有期徒刑。 • 公司 — 3750处罚单位(67.5万澳元) 民事罚款 最高民事罚款金额为下述三者中最高者: • 出售物业时取得的资本利得 • 收购价格的25% • 物业市场价值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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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在澳大利亚出售公寓 (违反楼花开发证书规定) | 根据法律,目前并无针对违规行为的民事罚款或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 最高刑事处罚额: • 个人 — 750处罚单位(13.5万澳元) 或3年有期徒刑。 • 公司 — 3750处罚单位(67.5万澳元)
民事罚款 最高民事罚款额: • 个人 — 250处罚单位(4.5万澳元) • 公司 — 1250处罚单位(22.5万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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